土地整治服务的经营范围

如题所述

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规划设计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对外承包工程;房屋拆迁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土地整治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运用工程建设措施,通过对田、水、路、林、村实行综合整治、开发,对配置不当、利用不合理,以及分散、闲置、未被充分利用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实施深度开发,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其实质是合理组织土地利用。广义的土地整治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
土地整治宏观背景:
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保护耕地资源,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三、建设生态文明
四、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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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12
土地整治服务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土地整治项目,包括土地资源综合开发、耕地保护、易地占补平衡、造地等。
2. 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如地籍测绘、勘测定界等。
3. 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如房屋拆迁服务、房屋租赁等。
4. 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如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等。
5. 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
6. 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7. 固体废物治理,如固废处置等。
8. 规划设计管理,如土地工程相关的规划设计等。
9.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如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10.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11. 对外承包工程。
以上只是土地整治服务的一小部分经营范围,具体的经营范围可能因地区和公司而异。建议您查阅相关公司的官方信息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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