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如题所述

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规定可以选择。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填写投标文件的空格时,凡要求填写的空格都必须填写,不得空着不填;否则,即被视为放弃。实质性的项目或数字,如工期、质量等级、价格等未填写的,将被视为无效或作废标文件处理。将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日期送交招标人,等待开标、决标。
2、应当编制的投标文件“正本”仅一份,“副本”则按招标文件前附表所述的份数提供,同时要在标书封面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各种投标文件的填写字迹都要清晰、端正,补充设计图纸要整洁、美观。
4、所有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印鉴,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5、填报投标文件应反复校核,保证分项和汇总计算均无错误。全套投标文件均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6、如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某百分比时,开投标保函不要太早,以防泄露己方报价。但有的投标商提前开出并故意加大保函金额,以麻痹竞争对手的情况也是存在的。
7、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和商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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