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属于重伤吗?(法医鉴定为轻伤).

头部有三处刀上,共17厘米,左耳到面部5.5厘米.头部有一快地方凹进3厘米,头部颅骨骨折.听力减退.受到严重惊吓,影响生活.

法医鉴定为轻伤那就肯定是轻伤了,你这个影响生活是指的精神上影响生活吧,轻重伤的鉴定水准是对器官的伤残程度,日常生活和行为的影响程度,你这个差不多就是轻伤,重伤是指器官完全废掉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完全不能自理,完全影响了日常行为和生活

你这个属于休息一段时间就能慢慢养好的,虽然记忆力不比以前那么好,但是生活自理过个马路什么的总没有问题。如果你这个事重伤,那人家那些瘫痪了的完全不能自理的又算什么伤呢?一共只有轻微伤,轻伤,和重伤3种,轻伤已经算是比较厉害的了,一般的缝针骨折什么的有时候轻微伤都不算~

如果你觉得精神上影响到生活,很严重,或者是觉得大脑出了问题,可以申请重新做精神和颅脑的损伤鉴定,尤其是颅脑的损伤鉴定~

楼上那个错了,你那个是工伤事故伤残鉴定的评残标准,跟轻重伤不一样的~~而且重度是1-4级。楼主需要的是轻重伤,轻重伤只是损伤鉴定,是服务于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不涉及劳动能力丧失,跟伤残没有关系,“伤残”两个字一出现就涉及赔偿问题,轻重伤问题不涉及赔偿问题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0-17
伤残等级鉴定要视具体伤残情况而定,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对号入坐:
伤残分类:
一级伤残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 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 明显职业受限;
4.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 职业种类受限;
4.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 各种活动降低;
3. 不能胜任原工作;
4.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远距离流动受限;
3. 断续工作;
4.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实用的五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1]
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
【适用范围】工伤职业病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06年5月1日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公安部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
【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
【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卫生部
【实施日期】2002年9月1日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不实,最高法院未颁布)
【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5)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实施日期】2005年5月1日
鉴定标准: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鉴定标准】《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适用范围】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含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
【发布单位】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
【实施日期】2004年11月10日
伤残等级的划分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b.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d. 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活动受限; c. 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第2个回答  2009-07-22
是否达到重伤。不是看你当时的伤情。而是要看你恢复的情况。如果你恢复后还有听力减退。影响生活,那应该是重伤了。如果法医给你的是初步的伤情坚定。那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是你恢复后给的最终鉴定。我建议你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是最终鉴定。可能是对方耍了黑钱了。请考虑) 你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重伤鉴定标准。和轻伤鉴定标准。来根据自己的情况衡量。建议你找个好律师帮你
第3个回答  2009-07-22
按照伤残标准来看,你的应该属于轻度受伤,因为伤残是指个人的行为能力受到了影响,或者器官受到了损坏,而伤残1-5级是重度伤残,6-10为轻度伤残,故你所说的我个人认为是6-10故为轻伤,如你有意见可以要求从新进行鉴定,还有就是去找个律师咨询一下比较好.
第4个回答  2009-07-22
你方对鉴定结论有争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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