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合于道的人,道会乐于帮助他。合乎德的人,道就会使之有德。合乎失的人,道就会使他失道失德
原文:
故从事于道⑥者,同⑦于道⑧;⑨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
同于道者,道亦得⑩之;同于失者,道亦失⑴之。⑵[信不足焉,有不信焉。]⑶
【注】
⑥道:修道。
⑦同:中国古代诸侯朝见天子的六礼之一;每隔十二年,诸侯一齐来朝见天子,是为“同”。本处可译为聚集,符合。
⑧道:中庸之道,亦可取义道品。
⑨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王本原作“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帛书本及汉简本均作“故从事而道者,同于道”;据帛书本、汉简本及俞樾之说改。
⑩得:使……得。
⑴失:使……失。
⑵同于道者,道亦得之;同于失者,道亦失之:王本原作“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帛书乙本作“同于德者,道亦德之;同于失者,道亦失之”,汉简本作“故同于道者,道亦得之;同于失者,道亦失之”;吾依汤漳平之说,从汉简本,且删去“故”字。
⑶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此语复见于十七章,且帛书本无之;马叙伦、奚侗等学者认为系错简重出,当删。吾亦以为舍之更佳;若留,可译作:道德欠缺者,难以取信于人。
【译】
因而致力于修道的人,更为符合中庸之道;致力于养德的人,更为接近高尚之德;既不修道,亦不养德的人,也会为道德所遗弃。
符合于中庸之道的人,必然能有所增益;背离于中庸之道的人,必定会有所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