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厂家安排我到另一个厂支援(和我们厂是同一个总公司),我不同意安排。厂家便给了我3个选择:1、自动辞职。2、连续2个月绩效低于60,厂家便以我不服从安排将我辞退。3、记小过1次,并罚款60元。请问厂家的建议是否合法?我应该怎么办?请问被安排支援,是否应得到本人同意,如果未经同意,那么上述是否属于威胁、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