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后不放人该怎么办?

我哥哥是为了公司纠纷打架,被刑事拘留!受害人检验的是轻伤,如今已经能正常上班了!可是我哥哥已经被关押40天了,家人或朋友也并没有收到审判或者逮捕的通知。去他们公司问他们(领导)说;这与公司无关!现在去哪儿问都说不知道!咨询律师都说先拿钱才办事!我们并不是怕出钱,只是他们的话让人怀疑他们想干嘛,挣钱谁都不容易怕掏的冤枉。现在家人都很担心!请各位大哥大姐们给出个主意!跪谢~~~~~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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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如果当事人被刑事拘留37天后,经公安机关查证没有犯罪证据,公安机关必须对当事人进行释放。如果超过这一期限不予释放,当事人可以请代理律师对公安机关进行投诉,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扩展资料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情形:由检察院自侦的案件,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以上两种情形检察院可以决定拘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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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8

第2个回答  2020-07-27

第3个回答  2009-06-20
没有收到逮捕的通知,只是刑事拘留的话,羁押最长期限是37天;如果不放人,有可能是检察院补充侦查了;另一种可能就是公安超期羁押,这是违法的。
但从以上的案情分析,也不是什么需要补充侦查的案子。所以据我分析,是后一种情况,建议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控告方面的事,最好请律师。
另外,超期羁押的情况,当事人、近亲属或是其聘请的律师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当将你哥哥立即释放、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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