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宪法中还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条么?

如题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这个"公共利益"是"人"说了算么?地方规划算是公共利益吧?比如把道路规划在"某些人"家里?像隋唐大运河一样?
这个"法律规定"包括地方法律文件么?还是被盖过人民大会章的法律文件?地方法律文件颁布的流程是不是很简单?
"征收"的意思就是不需要补偿?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征收?比如开发经济区或者廉租房?
征用的补偿是依据什么法律条文的?是土地涨价之前的评估还是涨价之后的评估.如果评估征用后的第二天新文件下发土地变得很值钱了这个利益该怎么分配?比如征用的时候240元每亩招标的时候18.2万每亩.中间的差额归谁?地方政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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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神圣不可侵犯的是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只是不可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这句话的具体实现方式和细节由其他的法律规定,宪法里没有详细提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指法律予以保护的私人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法律体现。资产阶级宪法最重要的一项原则。



扩展资料:

18、19世纪,财产权被资产阶级视为天赋人权,神圣不可侵犯。20世纪以后,财产权的观念发生变化,财产权由天赋人权变为社会职务。

因此,宪法和法律在保护财产权的同时,还规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增进社会繁荣,也可对财产权给以一定限制,必要时还可以在正当的补偿下收归国有。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基本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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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06
首先,中国宪法从未也不敢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因为有违社会主义理念;但是第十三条规定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针对土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目前对于“公共利益”尚无法律明确界定,即使是新法《物权法》也回避了该问题,历史的经验是逐步将其量化;关于征收补偿标准,目前亦未有国家统一标准,当前情况也统一不起来,所以都是地方立法指定征收补偿标准,一般是给与合理补偿,必须接受征收!注意是合理而非对价,这里可低可高,只要合符市场规律,政府是有绝对主动权的。

在法制化越来越完善的今天,补偿一般还是可以很好的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的。个别现象则需要相关利益人坚定维权意识和信念,坚持维护自己合法利益,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18

  一,你所说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宪法中没有这样的规定。

  二,宪法138条中,只有《宪法》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三,“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1,它体现的是社会主义的制度性

  2,它体现的是法制性。

  3,它体现的是强制性。

  四,《宪法》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1,它体现的是其它财产权利保护的同等性.

  2,它体现的是其它财产权利保护的普遍性。

  3,它体现的是其它财产权利保护的适用性.

  综上所述,我国宪法不可能做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样的规定。

第3个回答  2009-06-27
我国现行的宪法是82年宪法,其中是这样规定的:
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我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宪法中从未出现过“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表述。

至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种观点是资产阶级用来反对他们最初的敌人——封建势力的。那个时候资本主义刚刚开始起步,资源还没有像现在这样稀缺,像“家是城堡”、“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样的提法最为盛行。但是,自有资本主义时期过去之后,资本主义国家面临经济危机,也开始了国家干预,典型的比如罗斯福新政。现在资本主义国家也很难说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了。

当然,我国提议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入宪法的声音一直没有断绝。但是,这件事情实现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大可放心,呵呵。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4个回答  2009-06-20
您好:
一、1954年以来中国宪法从来就没有这样表述过。
二、依据《宪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三、依据《宪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四、我们不是资本主义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祝您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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