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补交社会保险

我在北京一家公司上班,由于个人原因08年离职,一年之内未缴纳社会保险,不知我个人的社保账户会不会删除,如果我重新在一家新公司上班,能否连接上,空出一年未缴纳的保险能够补上,需要什么手续?
离职后,未找到新工作前,社保账户会被删除吗
如果进入一家新公司(未缴纳的一年保险不补交的话),新公司的社保与原公司的社保是否能统计在一起,原公司的缴纳的社保会作废吗?

个人自己缴纳社保的办理方法:

(一)填写好社保申请书,带上身份证和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二)缴纳社保费,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户口的到乡镇社保部门,城市户口的到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

(三)办理的时候需要准备身份证和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社保费用和申请书等资料。

(四)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上已经办理好的养老保险手续和身份证、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个人参加社保注意事项:

1、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

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

3、申领银行“医保借记卡”时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证,请及时到银行变更并到职介或人才进行登记,否则社保中心无法正常划款。

4、保证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款足够划帐且在划帐后留有至少10元的余额。

5、办理完参保手续后请于2个月后领取《市医疗保险手册》,超过6个月未领取医疗手册的,需重新申请领取(需要1-2周时间)。

6、每年4月开始保险基数变更,收费会有变化,建议在每年4月前使银行“医保借记卡”中余额不少于400元,可在4月底去银行打印对帐单以了解新一年度缴费标准。

7、个人存档人员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内出现欠费,根据政策,第二和第三个月的基本医疗待遇暂中断。如在连续第三个应缴费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后,被暂中断的医保待遇重新恢复。

8、因个人原因,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的10日前未能在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入足够现金,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待遇自动中断,所签订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自行失效。

9、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被中断后,存档个人如要求继续参保时,需持《医疗保险手册》和银行所出具的借记卡对帐单,到中心重新签订《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

10、个人存档人员办理的基本医疗保险,仅负责参保人医疗保险生效期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11、退休后如要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的累计年限男女须分别达到25年和20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人社保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补缴流程如下:

1、《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涉及的人员类别为哪些?
  《通知》中明确,涉及人员为“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户籍人员”,因农业户口不涉及档案问题,故应明确为“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2、已退休人员是否可以申请补缴?
  《通知》中明确,应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提出书面补缴申请,故申请人应在到达退休年龄且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申办补缴手续。

3、个人可以申请什么时间段的补缴?
  按照《通知》要求,在个人提出申请,经存档机构初审材料并报请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个人可以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补缴的比例是多少?是否涉及补缴系数?是否记个人帐户?
  《通知》规定,补缴时,以本人确认的相应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即补缴系数),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

5、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中断是否可以通过本《通知》补缴?
  《通知》中提到,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1号)及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6、补缴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个人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时,相应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分为以下三档:
  (1)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

7、个人办理补缴应通过什么部门?
  根据《细则》要求,已在存档机构个人委托存档的本市城镇人员,本人可向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8、如果个人档案既不在单位,也不在存档机构的,是否可以申请补缴?
  根据《细则》要求,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9、补缴时是否需要中断在缴的保险?
  根据《细则》要求,申办补缴过程中,个人的社保关系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10、那些情况下不得申办补缴?
  根据《细则》要求,以下时间段内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申办补缴: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2)被判刑劳教收监执行期间;
  (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1.你的社保帐户不会被删除.

2.如果你再到新的公司去工作的话,你的社保会与之前的缴纳年限与金额衔接,但中间断保不计入缴费年限内.也就是说可以累计,中间断保无所谓.

3.不用办理补缴,因为跨年补缴是要收滞纳金的,且手续繁琐,所以没必要补缴,如我上面说到的,社保政策是累计缴费年限及金额的.

4.所以你放心,你原公司的社保不会作废,因为社保的识别系统是按身份证号码来识别的,新公司为你续保的时候,只需要办理增员即可,你的社保缴纳信息就会体现在社保中心的系统里.

但上述这些都只仅限于缴存地,也就是第二家公司续保业务仍在北京办理.跨市是不适用上述政策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8-01
一、所需材料:
  1、北京银行借记卡(凭本人18位身份证去北京银行办理),在借记卡中存入足额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
  2、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A4);
  3、新参加保险还请携带:
  ⑴2张1寸白底、深色衣服冲洗的彩色免冠照片;
  ⑵1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1张正面居中身份证复印件(A4);
  ⑶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各一张(A4);
  4、存档卡(东城人才一中心存档卡)。
二、办理流程:
  选择缴纳保险基数标准,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提交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需要数量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核对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签署《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书》和《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2-12-30
个人社保补缴需要去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补缴。
没有单位的个人需要到存档机构填写补缴申请单和承诺书,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的职工档案在单位的,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填写补缴申请书,提交劳动合同书、身份证和户口簿。补缴社保最多补缴3个月,超过三个月也不能补缴,当然每个地区的补缴政策各不相同。如果因为企业的原因需要补缴社保,那么由企业单位负责补缴,职工也要承担一部分费用。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话,漏缴是无法补缴的,只有因为单位原因漏缴才能申请补缴,补缴社保除了必要的社保费用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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