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老兄给几篇申论的优秀范文看看

想考一下今年的公务员,但申论总不得要领,望有经验的朋友帮一下

招商热”还须冷思考
招商引资,加快发展,已成为各地政府的共识。世界经济正经历深刻的结构调整,我们自应紧紧把握这一资本重组、产业转移的大好机遇,去赢得新的区域竞争。同时,在一轮接着一轮的开发区建设中,在一浪高过一浪的招商引资热中,我们也当保持清醒头脑。对一些地方热衷的“全民招商”和“形象工程”要保持高度警惕。
发展是第一要务,但不能变成招商引资是惟一要务。有的地方不分轻重缓急,不问分工职责,要求所有单位、部门的领导全部出动,其结果必然是不计成本、不讲效率的一头热;有的地方将繁重的招商引资任务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标准,层层分解下达,人人背负指标,没有完成者则面临写检查、扣工资、被免职甚至下岗之忧;有的地方盲目追求招商引资的数量,为争引项目,拿国家、地方和百姓的利益做筹码,大搞优惠大战,招商门槛越降越低。世纪考试网版权所有
“全民招商”也好,“政府招商”也罢,“戏台”越搭越大,“曲目”越编越杂,其结果往往是劳民伤财。政府垄断资源,市长指点项目,招商引资在不少地方成了迎合领导意图的“拍脑袋”工程。
招商引资本是一种市场经济活动,资金和项目流向何处,应由市场说了算,政府部门不该越俎代庖。实践证明,投资者看重的是综合的投资环境,关注的是企业的发展空间,追求的是利润的最大化和成本的最小化。对待这样一种纯市场行为,如果强行以行政行为运作,问题杂陈便在所难免。有人会问,难道各地政府在招商工作中就无所作为了?否。笔者认为,当务之急应是有关地方政府尽快转换“角色”,去掉急躁冒进的虚火,少些表面上热热闹闹、轰轰烈烈的花架子,多把心思放在改善基础设施、健全法律法规、保护知识产权上,放在营造重诚信、讲规则、有秩序的市场环境上,这方是招商引资的长久之计。
说到改善投资环境,这本是筑巢引凤的一剂“灵丹妙药”,然而在一些地方却严重走了样,导致劳民伤财,怨声载道。据了解,南方某地以扩建开发区为名广募资金:县级干部每人2万元~3万元人民币、副县级1.5万元~2万元、科级1万元~1.5万元、一般工作人员5000元~8000元不等,逾期不交者将受到纪律处分。去年该地又大肆募集招商引资开发保证金,按当地各党政部门干部当月工资的30%予以扣留。南部省份某贫困地区不顾当地实际,盲目照搬大城市的做法,热衷于搞所谓的亮化、美化工程,投资数千万元兴建行政大楼、千亩大广场,招致群众的种种非议和不满。
“高标准”建设投资环境,看似能为招商引资装点门面、吸引眼球,实际上却导致了建设成本增高、百姓负担加重、群众利益受损,不仅难以引来“金凤凰”,反而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更多的问题。
有些人热衷于搞这些华而不实、浪费钱财的“形象工程”,不是为公,而是为私。他们美其名曰为“双赢”工程:在政治上可显示其才华、体现其价值、树立其形象,以得到提拔重用;在经济上,则能够增加“收入”,获得实惠。群众私下里斥之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机不可失,钱不再来”。
盲目兴建开发区最恶劣的后果是随意大面积侵占耕地。土地是农民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命根子”。搞开发区、建工业园,必须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按照有关土地法规和中央的最新指示精神,科学论证、全面规划、有序进行才行。对已经征用的土地,有关部门也当进行一次全面治理,查一查土地征用是否经过了审批?有无违法违规占用的现象?被征被占土地的农民是否得到了妥善安置?那些醉心于“全民招商”、“跨越发展”的为政者也当自问,不考虑当地实际盲目兴建开发区,进行全面拆迁行不行?不经过科学论证,不审视客观需要和经济承受能力,动辄就搞“拍脑袋”工程行不行?世纪考试网版权所有
尽管我们国家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千万不能头脑发热,忘乎所以,不顾国情、区情、民情,搞那些不切实际的“大工程”、“大开发”。人口多、底子薄,是我国在相当长一个时期都存在的基本国情。现在全国还有近3000万贫困人口,还有几千万下岗失业人员和生活困难群众。我们办一切事情,都要求真务实,都要首先考虑他们的利益。想问题,办事情,谋发展,我们一定要深思熟虑,科学决策,一定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构建和谐社会要切实解决的主要问题
当前社会中存在着的诸多影响和谐却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都与体制性障碍有关,因此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这些突出矛盾。在新形势下,经济改革要辅之以相应的政治改革和制度安排,否则不仅难以取得深入进展,而且有可能增加社会动荡和不稳定因素.加剧社会的不和谐。因此,如何协调推进经济领域和非经济领域的改革,既是今后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和挑战,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
首先,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人民是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是创造环境的主体”的理念。人民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主体。要激发全社会的活力,首先要善于引导和激发人民的创造力,要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尊重改革和发展的创新实践,这是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政府的职能要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上来。要把实现人民的利益最大化,实现共同富裕作为改革的最终目标,要建立人民利益的有效实现机制,使人民能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其次,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解决体制性障碍。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实现公平、公正和正义,防止权力“寻租”性腐败,必须从体制源头上解决行政性资源配置的权力市场化问题,严格限制行政权力介入的领域,并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的监督。政府对人民负责、“权为民所用”,是一切政府行为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为防止政府随意扩大权力、抑制公民和社会创新活动,要强调行政行为的法律授权,无论是投资领域的选择,还是行政审批的设定,都要求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确立政府只能做法律(法规)规定的事情的理念。
第三,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大力减少政府直接干预微观主体的行为。明确政府公共职能,主要是在非市场领域或市场本身无力调节的领域充分发挥政府作用。一是制定和完善市场规则.打破行政性垄断,消除产权歧视。强化产权保护。致力于创造一个有利于各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协调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义务教育、科技基础研究、生态和环境保护,为社会提供市场机制所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三是完善收入分配职能,在完善分税制、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基础上,建立和健全规范的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政府社会保障的基础平台,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社会的公正、公平和正义;四是完善政府行为的监督机制,公共权力要透明,通过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提高市场主体依据政策信息自主决策能力。
第四,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社会治理的法治化。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益多元化和思想观念多样化,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因此,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当前尤其要抓紧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和利益表达、对话机制,防止和化解社会利益关系的失衡和矛盾;逐步有序地扩大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引导各个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使公民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建立新的和谐关系。同时,要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这是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可缺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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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29
您好!中政申论专家为您提供服务!
范文一 完善电力发展体制 有效破解电荒难题
  近几年来,我国电力行业发展迅速,在保障电力供应,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促进人民安居乐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我国电力的供应与群众、企业需求之间的矛盾也愈发凸显。为实现电力供求的平衡,保障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维护好、发展好、保障好民生,就必须以调整电力发展结构为抓手,狠抓落实产业结构调整,并以推广低碳生活理念为依托,努力实现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造成“用电荒”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根源上讲,其原因主要体现在:煤电价格供求失衡是导致“用电荒”的直接原因;国际油价不断高升,运输成本不断增加是导致电荒的重要原因;电煤价格的上涨减少了发电企业效益甚至导致其严重亏损,是导致电荒的深层次原因;而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导致高耗能企业无序发展,且电力建设和市场需求没有有效结合,是导致电荒的根本性原因。
  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民生,为此,我们必须采取针对性手段和有效措施,努力破解电荒难题。
  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是根本。解决“电荒”问题,不能仅仅依靠发电量的增加,还需站在全局高度,着眼于调整能源供应结构、产业结构和节能降耗,将经济增长控制在能源和资源可承载的区间。与此同时,应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严格限制高耗能企业的发展,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根本出发点,有效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将发展经济与保障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电力发展规划是保障。政府相关部门应紧密协作,多部门参与立法,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解决电力发展无法可依的弊端,并保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另一方面,要在严格考证和调查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具有稳定性和操作性的国家中长期电力发展规划,增强电力发展的科学性与导向性,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格局,避免“各自为政”“遍地开花”等无序行为。各地方政府要以国家中长期电力发展规划为指导,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实事求是的开展工作,并尽快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将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结合起来,保障电力产业的协调发展。
  三、深化体制改革是关键。改革是一项长期工程,也是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的根本动力,应长抓不懈。一方面,积极引入市场调解机制,有效调节资源配置,让垄断电力行业更多的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允许民营企业和合资企业进入电力领域,切实解决电网企业垄断低效问题;另一方面电网企业自身应深化市场改革,完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四、强化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是重点。一方面,根据我国用电量大的实际,遵循科学谨慎发展的思路,发展水电和核电,并且将发展核电的安全性放在首位;另一方面强化输变电网建设,增强输变电网运行效率。并通过加强宣传和引导,改善社会组织和国人生活方式,强化带班休假制度,发展家庭办公,推行阶梯电价,强制规定建筑物使用年限等一系列措施,形成良好的节电、低碳氛围。
  总之,破解“电荒”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以政府为主导,以电力企业及电网企业为主体,全民共同参与。只有将转方式、调结构作为解决“电荒“问题的根本对策,以改革为抓手,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为依托,以电力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才能从真正意义上推行“标本兼治”,从而赋予电力产业不竭的动力,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

范文二 户籍制度改革是时代前进的必由之路
  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作为一种政府强制实行的人口登记制度,始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适应当时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在我国工业化的初期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但随着社会制度的完善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这一制度开始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之间产生了越来越明显的抵触,并衍生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导致了区域发展不协调、城乡发展不协调,无法适应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基本要求,户籍制度改革成为必然。
  当前,户籍制度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户籍制度原有的信息服务功能不断弱化,户口的含金量不断减少;二是户籍制度的存在导致大量人口处于“人户分离”的状态,抑制了人才的自由流动,同时也不能对大量的流动人口进行有效的管理,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三是阻碍了农业现代化,不利于农村人口城市化的顺利进行,也遏制了消费市场的进一步启动。
  迁徙自由是公民应当享受的一项基本人权,是公民追求幸福生活、实现人生价值的确认与保障,不应受到户籍藩篱的限制。人口流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合理的人口流动能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人才的交流和劳动力资源配置,因此,户籍制度改革是时代前进的必由之路。
  改革户籍制度要以保障国民的自由迁徙权为基本原则。在具体的改革中,应积极探索和建立户籍自动登记制度,改革现有的户籍审批制度,制定和完善不同地区户口登记标准,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问题,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相结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按照降低门槛、放宽政策、简化手续、规范管理等原则,有序推进城镇规划区内以及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并积极探索建立与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的各项权利保障机制。
  改革户籍制度要以实现动态管理为基础。建立由户口登记、身份证管理等制度构成的,以现代科技装备起来的科学的人口管理系统,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不断推进技术创新,逐步实现人口信息统计数据的共享,准确及时的掌握人口变动信息,进行科学的开发和利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质量和效率,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改革户籍制度要以完善各项政策为保障。要根据户籍制度改革出现的新情况,不断改革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思路、重点、内容和方法,同时协调和整合各部门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启动区域综合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批、执行机制。通过制定优惠的产业集聚政策,完善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土地改革的手段,落实进城农民就业问题。同时,认真清理城市户口背后的附加利益,建立与户籍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制度,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
  现行户籍制度在我国已存在多年,各种利益盘根错节,户籍制度的改革只能循序渐进,但其必要性和紧迫性已不容置疑。我们只有积极的探索户籍制度的改革之路,完善户籍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才能真正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生动局面。
具体公务员考试资料可以参考以下网址:
中政申论网:http://www.zzshenlun.com/
一品公务员网:http://bbs.gwy1.com/forum.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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