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的问题,中标后不签订合同咋办?

我公司通过比选,已收到中标通知书。应甲方要求已经进场对临时设施及施工围墙等已经施工完成。但甲方又通知停工,原因是要重新招标,因为国家给拨付的200万,修将2000M2,而招标时造价只有140万,1600M2.现在有关部门检查,当官的为保官帽,便把以前的招标备案的文件全部没给检查人员看,要通过公招的方式重新招标(甲方说有规定:200万以上公招;200万以下比选)。以前我们比选不符合政府投资工程资金管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呀?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5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相当于的对具体合同内容的确定,所以此时由于任何一方无故不签订具体合同的,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招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条规定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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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16
重新招标是肯定的,你只能配合再参加,因为也没有什么200万以上公招;200万以下比选的说法,上100万都要招标的,以前你们的是不合法的,公开招标的话甲方应该也会照顾下你们的,跟招标的人打声招呼
第2个回答  2009-07-26
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你单位就是中标人,可以参考《招投标法》,向你们那的监督部门,人民检察院投诉。建议让甲方对你们进行赔偿,然后退出这个项目。。。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08
1、之前比价采购项目140万元,且为非国有资金项目(根据上文提示推断),可以通过非法定招标方式进行。该比价采购项目实际交易已经达成(收到中标通知书),且不违反相关法规。甲方自己原因项目调整(原因是: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国有资金),导致交易(即合同)变更,对贵公司带来损失,贵司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2、 funny00520 所说有误,国家强制要求招标范围是:工程预算在200万元以上(货物为100万元)且属于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3、规范流程是:甲方取消之前建设项目交易结果>甲方向贵司进行损失补偿>甲方重新进行工程招标>贵司重新进行投标>根据招标结果进行下一步工作。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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