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

关于09年8月份的江西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有几个问题搞不清楚。

1、笔试内容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教育考试科目见教育部门考试公告。"

教育入学考试--指的是不是相关院校还要组织考试,跟高考一样?是不是说行政和申论考完了,还要高考一样再考一次?

2、录取后是不是一样要交学费?交的话交多少?读几年毕业?

3、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 在校读书的时间算在内不?

1教育入学考试--指的是不是相关院校还要组织考试,跟高考一样?是不是说行政和申论考完了,还要高考一样再考一次?
答:不是,在两天内将申论,行测,另一门(专科是文科综合,本科是民法)全部考完。

2、录取后是不是一样要交学费?交的话交多少?读几年毕业?
答:不要任何钱,像军校一样。每月有补贴。但是毕业必须去报考的县级机关工作,本科7年以上,专科9年以上。

、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 在校读书的时间算在内不?
答:不算。因为你是学生,不是警察,没有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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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17
1、8月29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下午14:00-16:30考申论;
8月30日上午 9:00-11:30专科层次考文化综合、本科层次考民法学,9:00-12:00法律硕士考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
8月30日下午14:00-17:00法律硕士考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30日考得就是教育入学考试。

2、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后,将与有关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到有关高校进行为期2年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养和学习,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到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67所政法院校学习,分别按专科、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硕士等层次培养,按相关规定合格者,毕业颁发相应高校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授予相应学位。在校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补助费用,由国家负担。

3、在校期间的时间应该不算在内吧。这个具体不是很清楚,建议咨询一下相关部门。
第2个回答  200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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