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价格20万,评估价格16万(可能是经办人为了省评估费,故意估底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车价合计为16万),可车款是按20万支付的,应如何入账?按道理应该是按发票上的16万入账,可差额部分应该怎么处理呢?有没有变通的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