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同意协议离婚没有户口本父母不同意拿户口本怎么离

如题所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如果没有户口簿,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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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30
没有户口本可以持户籍证明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本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第2个回答  2009-07-17
跟父母好好谈谈,说明你们离婚的理由,如果在一起后果是什么,相信他们会给你们的。
第3个回答  2009-07-17
从父母哪儿偷来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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