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合同未到期,我们可以拒绝搬走吗?

我们从中介手里租了一套房子,是比较便宜的。租到今年年底,结果房东因为有事要收回房子,假如我们重新找房子的话,会比这个房子贵,所以我们不想搬走,想等合同到期后搬走。行不行?他们找我们协调,我们提出除合同违约金外我们还要赔偿金,因为找这个房子我们花了1千多的中介费,还有搬家费,还有租别的房子比这套贵,我们提出补给我们合同期剩余几个月的租金差价。假如不满足这些条件我们不会搬走的。
请问法律会保护我们吗?
我们其实不想要赔偿,只是不想走,不想搬家。我们有权强行继续住到合同期满吗?

可以拒绝,如果不行还可以告他/她

1.属于违约行为,可以要求其违约责任,即使你搬出去,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租费的差额部分损失)均可要求其赔偿

2.出租人此举系违约行为,你方有权拒绝搬迁,也有权拒绝出租人单方增加租金请求;若强制你搬迁,你有权起诉违约损害赔偿。

3.首先看一下你们的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如果合同条款中没有对于房租变更进行约定,房东单方要求涨租是属于违约行为的。如果合同中有关于房租变更的条款,要看此种情况是否属于你们约定的变更房租的情形。如果不属于,房东的行为肯定不行。另外,房东在这种情况下强制你搬离房屋的可能性不大,但很有可能会在水电等小地方刁难你(前提是你们在一起使用),如果是单独两套房屋,这种情况也不大。如果属于前者,建议你应该妥善处理。否则会给生活带来不便。

4.如果你和出租方并未签署附条件的租赁合同,也未在合同中约定关于房租临时变更的条款,那么出租方在租赁合同未履行完毕之际即要你搬走的行为,以及以此为要挟单方加价的行为显然属于违约行为,于法无据。合同的标的额、履行期限均属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不能单方擅自变更的,否则将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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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23
  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
  如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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