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4-16
人要学会保护自我,这已成为处世的基本宗旨。人是以自我存在为前提的,失去了这个存在前提,就不需要吃穿住行,就不需要七情六欲,就无需谈什么名气地位。正由于出现了这个前提,于是将这个“保护自我存在”为一切思想行为的出发点,并美其名曰“明哲保身”。事实上也是如此,不善于保护自己,肯定不明智。伟大领袖为了自身的价值,以人民大众的利益为重,不惜万里长征将自我与民族利益结合在一起;为了证明他的建设能力,又发起了大跃进运动,同样是自我与民族的关系;为了捍卫自己的地位,他老人家又发动了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概不例外,离不开“国家”两个字。林副主席为了保障他的地位,也只好违心的举着红宝书,一旦“违”不下去了,只好选择反戈。可惜他自不量力,只有一条不归路可走,这是他“不明”的体现。
从中国的历代帝王、臣僚到各领域的“权威”和芝麻官,无不选择了这种“保”。正是由于有了这个“保”,才有老子说的就是圣旨,不容篡改,有了绝对领导,有了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之举动,有了臣僚的阿谀奉承、混淆黑白;正是由于有了这个“保”,才有几千年来遵循宣传“仁”的理念,以防止百姓造反;正是由于有了这个“保”,才有一切道理的前提——引经据典,以至于现在的论文还是一样;正是由于有了这个“保”,才有压制新思维、保持老传统、维护既得学术地位的现象;正是由于有了这个“保”,才有了对领导人的理论的研究,才强调指出,某某书记的观点“创造性地提出的新的重大理论成果”,竟不知道,领导的天赋在于管理艺术,而不在于学术,更别说哲学理论。
在这种“保护自我存在”的前提下,中国人失却了逻辑。要指导,起码的逻辑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思维方法,除非是学龄前儿童或傻瓜。一名网友芦笛在《中式思维的五大逻辑缺陷》指出了这个人荒谬的思维方法,他的结论是要补上逻辑这一课。我认为,在教学中灌输一些逻辑知识,能更理性地把握思维规律,但真正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要在体制上克服“保”字。
中国人概念不清是如何形成的?反复照搬前人的说法,前人没有提到的,就只好在原有的概念上不断扩展它的外延。中国一个“气”,本来是“米”和三个阴符(“彡”的相反形式,或类似“巛”),自然是饮食作用下生成的看不见、摸不着的力量形式。先人又认识到,自然界也存在类似的力量在作用万物,是形而上的,于是造出另外一个“炁”字。可中医经典中,只用“气”,而不用“炁”,于是后人因袭前说,不论哪种气,都用一个字来替代,就混淆了二者的区别,导致了概念的混淆。
“不证而论”是自我标榜、卖弄玄虚的表现。一些已经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为了标榜自身理论价值,体现他的地位,故意卖关子,留一手。一些人是根本不懂原理的含义,将似是而非的原理当作了他的依据。“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正是在不理解对立原理下得出的观点,不理解一切对立都是在认识对象之“同”的基础上形成的。
乱用类比推理是理屈词穷的表现。人为什么要有大公精神,什么情况下才具备大公精神,老子不清楚,一些人目前也患糊涂,不会从杠杆支点为0实现平衡的原理中悟出一些道道来,不知道从正数、负数和0的关系中类推一些道理,于是只好说,“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至于“风寒暑湿燥火”的类比,则是过分强调共性,没有突出个性的问题,如同过分强调某某国家领导人的“理论”一样,似乎千篇一律都得按这个思路,他的思想放之四海而皆准。国家要靠什么得到观念的统一?自然要靠科学的原理,对管理者来说,是社会理论问题,这需要不断深入,是政府和理论界共同的事。同时,观念已经体现在法律中,现实行为才是重要的,有效的,因为有效,所以重要。做到有法必依才是中央与地方保持一致的关键所在。过分强调个人地位,除了实现了“保护自我”外,不仅没有任何积极意义,还会禁锢、束缚人们的思想。
以“经典”作为论据是中国特有的封建社会强调中央集权所形成的思想方法,是名人效应、权威效应的翻版形式,由此蔓延到了各阶层、各领域。连著书立说和自身的成果都要假借人家的名义,根本没有自己的位置。一部《黄帝内经》居然是歧伯与黄帝的对话,似乎离开了这些人,理论就不成立,真是荒唐之至。这些人为什么一下子不会保护了自我?其实是借用人家的名义来畅销自己的理论,以实现更广泛的治疗,还是有了自身的名。可史官不会将你的名字记入史册,因为你不能凌驾于皇上,不能凌驾于政客,他们要保政治领域的名,史官不过是他们的傀儡而已。注重名人效应,是世界共同存在的现象,是社会心理学的反映。为什么到中国就变成了问题,关键是历代君主的强权政治理念思路下形成的,凡是有利于我统治的理论都是正确的,你不能提出新的说法,我推出了圣人,圣人的话就是依据,这一恶习就流传到了今天。
以偏概全是违背自然法则,将观点绝对化,抬举权威,阿谀逢迎的反映。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重心,这属于整体的调节形式,如同晚上以睡觉为主一样。理论界为了给不同阶段的调整找出理论依据,于是乎,绝对的“睡觉”理论就产生了。可今天,中央注重和谐思路,理论界又犯难了,不是引导人们要有奋斗意识、竞争意识么?竞争的前提下怎么实现和谐?和谐是中庸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学说是背离的,将马克思主义学说视为了绝对的正确。和谐社会说了两三年,到今天还没有从理论依据上认识清楚。注重和谐,本来是正确的政治观念之一,但一些人在行动上又将它绝对化了。最近,教育界召开了全国中小学校长网络视频会议,就将和谐绝对化,不得有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学生外出实践,要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学校自然会将学生关在校园,老师也免得操心了,可害的是学生。有一年,浙江一个中学生因学习负担太重而自杀,中央就立马制定减轻学生负担的政策,小学生的考试也随之取消。至于这些思路是否科学,他一概不管,我强调的是要与中央政策同步,要一团和气。这是不是与逢迎时势的“自我保护”有关呢?
二
人类的现实需求,决定了明哲保身思想的存在价值,但一味地做“明哲”人,封建集权理念不能改观,不正派的行政作风不能改观,国人的思想也会僵化、会禁锢。如何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一个相反认识的哲学问题,如同工作与休息这一相反认识一样,人可以通过时间的调节能解决,尽管一部分人不会调节。一些人之所以调节不好这个关系,就在于经受不住利益和兴趣的诱惑,导致顾此失彼的现象发生。 这里还得谈谈对立统一问题,解决了这一问题,也就解决了和谐社会的原理问题。
对立统一就是将相反性的认识既分解又集合、既呼应又连缀的方法论。分解是局部与局部的联系现象;集合立足于相对系统的把握,除了考虑到局部与局部的联系现象外,还存在一个系统背景,就是二者之间的权衡者。类推是哲学中的重要方法,但得注意彼此的相同点。为了解释分解与集合的问题,不妨以开西瓜为例来说明。为什么开西瓜与分解、集合之间有“同”?因为分西瓜属于分解,而持刀人要整体进行考虑,属于集合形式,构成了“理”上的同。
假如给两位客人分西瓜,立足于西瓜这一现象认识,就是一分为二,而不是一分为三,一半给你,一半给他,各人只认可各自的一半(因为另一半与他无缘)。但从系统上分析,除了两边苹果以外,还有持刀人拿的一把刀,显然构成了三位一体的认识,刀处于中心。这显然是立足持刀人来认识的,它需要对整体进行权衡。谁口渴的厉害,谁劳动强度大,分给它的那一半就偏多一点,这样才是公平的。还值得注意的是,刀在西瓜关系上是没有空间的。这意味着什么?自然是不会占双方便宜,没有利益之争。当然,一般情况下,持刀人也要吃西瓜,如果是持刀人与另一个人各吃一分,就要用道德来分析持刀人了。孔子所说的中庸理论,就是从这一道德层面上认识的,既要考虑自己,也要顾及别人,这有成语“设身处地”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证。在一些生活小事上,几乎人人可以做到这种“德”,但一旦关系到自身的前途、命运、吃穿住行和家庭利益时,在不顾及什么修养时,人们往往很难出现分西瓜时候的“德”了。为什么?因为这是现实要求,现实要求就是客观现象,客观现象就是一分为二,不存在三位一体。假如西瓜不是两个人当场吃,而是打成果汁,让持刀人先尝,而后再分给对方一些,情况也许就不同,自己多吃两口,是一般人的惯例,尤其是在自身对西瓜要求强烈的情况下是这样。也就是说,前面的那个“德”是在人家监督下产生的,而不是本能的反应,尽管存在这种本能人。如果再往下深入,对持刀人多吃的部分,对方没有发觉的原因是持刀人撒谎了,说西瓜很小,是卖方短斤少两,对方也会认为是公平的,产生一种心里平衡。这分明运用了一种巧妙的策略。 如果不允许西瓜打成果汁,那持刀人就不可能多吃。也许对方对西瓜缺乏强烈的欲望,没有在意持刀人为何将西瓜打成果汁,糊里糊涂就吃了,心里也显得平衡。在对待西瓜的问题上,他们有没有“同”呢?这个“同”就表现在西瓜上,也表现在对西瓜的需求上。没有西瓜,没有吃西瓜的欲望,在这一事件中,就不可能产生“同”,而这个“同”就构成了集体。
从分西瓜现象中,我们能得出实现和谐的一些基本思路。
首先,分解属于客观现象,在客观世界中,强调一个“分”字,认可各自的利益,不顾及对方,认可各自的个性特征,不掺入人家的特征,由此可深入到自然科学中相反的观点的存在。这似乎与和谐无关,但如果我们将客观地认识对方的观点视为一种理性,不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家,不将政策当作个性发展的绊脚石,这种理性本身就是和谐的思想基础。而理性的本质就是在共同的目标或共同的出发点基础上,立足这个“整体”(集体)来思考问题,设身处地的考虑问题。
其次,无论是社会还是科学研究,始终离不开相应的集体形式(分西瓜是三个人构成的集体),不同的管理层次,就是不同的集体,合资经营,同样构成了一种集体形式,要使集体不断发展,就必须注重彼此的和谐,这是由共同的目的所决定的。现代企业注重团队精神,实际就是围绕着共同目标建立起来的和谐氛围。产品的交换同样形成特殊的集体形式,要在社会上形成正面的影响,树立良好的形象,必须讲求信誉,达到与社会、与消费者之间的和谐。表面看来,它属于伦理范畴,实际属于图地位、谋长远的营销手段。
第三,要在实质性利益上与自身没有瓜葛,要充当代表整体利益的那个0,才能当好整体的权衡者,一旦有牵连,公平就会泡汤,就会出现既是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
第四,公平是相对的,绝对的公平,就是不公平。西瓜不一定要分得一样多,但得要注重比值的研究。
第五,协调需要公平,公平需要监督,没有监督和相互之间的牵制,就无从谈及公平。尤其是在贫富悬殊较大、基本福利不能得到保障的今天,加大政策的透明度、强化监督,是树立政府良好形象、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措施。
第六,公平需要兼顾智能来实现,可称之为智能型公平。智能式公平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运用策略来平息大众不满情绪的,使大众觉得公平。一个是对智能人才的启用或留守。启用人才本来有组织条例,但一旦发现人才,就会产生爱才惜才的心理。如果越级上调,又违背组织条例,于是采取曲线调动方式,先调甲处升半级,紧接着又调往乙处,又升半级。这样一来,给公众的感觉是公平的、合法的,尽管组织部门知晓。在制度中若制定这样的特殊条例,势必会将普通转化为特殊。在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一味地讲公平,过分按制度办事,有可能让一部分人才流失,而一个集体,人才是最宝贵的,因某人违反制度,你当众扣了他的钱,他会耿耿于怀,但你得应付公众,让大家觉得你公平,从而实现了群体的协调。平时说,堤内损失堤外补,就是指这个意思。
第七,公平是一种心里上的平衡,而不是实质的平均或平等。如果能让每一个公民在心里上得到相应的满足,实际就实现了社会和谐。
第八,和谐要以协调为手段,协调要以制度和智慧作保障,制度要以对立思维作根基。在协调中,要注意人们的各自(不包括自身)现实要求,而后进行理性的权衡。
通过对“对立统一”的分析可以看出,要协调好整体利益,必须摒弃自我利益,以整体的利益“一”为出发点,对自身来说,就是“0”,一旦包容了自我利益,就会出现明哲保身的现象。这就关系到体制建设了。我们必须承认,在体制中,有很多方面没有理顺,它直接影响到了制度的健全,在很大程度上,激化了矛盾,影响了协调,妨碍了和谐。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是实现和谐的重要条件,这就需要理论先行,从对立思维上做文章,从共性之“形”上去思辨,深化哲学认识。中国的体制不改革,若还是注重执政中的一言堂,注重权威效应,缺乏牵制、缺乏有力的监督,就不要奢谈先进、不要奢谈创新,不要奢谈和谐,不要奢谈改正逻辑错误。
第2个回答 2012-05-19
很多年前, 一个爸爸和一个妈妈想休假,所以他们决定晚上去城镇。他们叫来最信任一个人来照看孩子。当保姆来的时候,他们的连个孩子已经在床上睡着了。所以保姆只是看了看孩子是否睡的好,就坐下了。
深夜,保姆觉得无聊就想去楼下看电视。但是她看不了,因为楼下没有电视(因为孩子的父母不希望他们的孩子看太多垃圾)。她就打电话给孩子的父母,问是否可以在他们的卧室看电视,当然孩子的父母同意了。
但保姆又想要最后一个请求。
她问是否可以用毯子或者衣服盖住那小丑雕像,因为那使她感到很害怕。
电话沉默了一会。
(此时爸爸在和保姆通话)
他说:带孩子离开房间……
我们将会叫警察……我们从来没有什么小丑雕像。
那小丑很可能是一个从监狱逃出来的杀人犯。
电话里沉默了一会儿。
(正在跟保姆通话的孩子的父亲)说:带上孩子们,离开房子……我们会通知警察……我们没有一个小丑雕像……
孩子们和保姆被小丑谋杀了。
结果是,小丑是一个从监狱里逃出来的杀人犯。
如果你不在5分钟内转发这个贴子,这个小丑在凌晨3点时将会拿着刀站在你的床前。
我在这里发了,这就是恶魔般的小丑没有杀我的原因
第3个回答 2009-04-12
去年暑假的一天,我独自在家。一个人按响了门铃,我从门眼里一看,是一位我不认识的叔叔。“叔叔你有什么事。”我问。叔叔回答道:“我是你爸爸的大学同学。”我心想:先问问几个简单的问题。我就问:“我爸干什么,做什么,几岁了?”“你爸爸叫董纪忠,在防疫站工作”叔叔说,“你爸爸几岁了我忘了。问题我都回答了,可以开门了吧!”“不行,我再问你,我门家有没有买汽车?”“你别问了,我只知道这么多。”我发现这个人有点象骗子。便说:“我打个电话给我爸爸,问问是不是今天有他的大学同学要来。”“好。”嘴上这么说,可我打电话出来,这位叔叔已经溜走了,真的是一位骗子。
第4个回答 2009-04-12
由“学会自我保护”这四个字我想到: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我们要珍视生命,就要学会生存,学会自我保护。
我在网上曾看见一个故事:记得一个星期四的下午,放学后“我”高高兴兴地往家里走去。当“我”走到居委会时,看到前面在修路,于是“我”绕道而行,从另外一条小路走回家。
走着走着,忽然听见一个声音:“小妹妹,你放学啦?”“我”抬头一看,一位陌生的中年男子出现在“我”的面前。“嗯,放学了。”“我”随口回了一句。“我是你爸爸的同事,你不认识我了吗?”陌生人笑眯眯地对“我”说。“我”抬头看了看他,心里在回忆那些我见过的爸爸的同事,“我这有几粒好吃的糖给你吃。”说完他拉住“我”的手,拿出几粒糖给我。“我”心里在想,这个人“我”没见过呀,他是认错人还是……。“我”灵机一动问道:“你也是开卡车的吗?我爸爸今天开车去哪了?”“对!对!你爸爸开车出去了,叫我来接你”。说完陌生人剥了一粒糖,想往“我”嘴里塞。“是坏人,我爸爸根本不是开车的。”“我”心里一下子紧张起来,怎么办?平时在电视中和报刊杂志上看到过不少坏人骗小孩的案件,今天被“我”遇见了,怎么办?他手里的糖肯定有问题,“我”决不能吃。“我是不吃糖的,难道我爸爸没和你说过吗?”“我”急中生智地说,“噢,我忘了。”陌生人无奈地把糖放进袋里,“我带你去见你爸爸。”他拉着我的手说道。“我”慢吞吞地走着,大脑却在高速运转着,平时爸 爸妈妈教过我很多自救自护的方法,杂志上也有好多这方面的文章。对了,我有办法了。“每次去爸爸那里,我都会帮爸爸买包烟的,我们去小店买好烟就去爸爸那儿。”“我”笑嘻嘻地对陌生人说,“那好吧,要快点,你爸爸在等你。”看着他那自以为是的样子,“我”不禁暗暗在笑:你上当了。陌生人拉着我的手来到小店,这时,“我”指着远处迎面而来的男子说道:“爸爸,你怎么回来了。”一旁的陌生人脸一下子紧张起来,紧紧拉着我的手也突然松开了。“我”对陌生人说:“爸爸回来了,我们过去吧!”“不、 不,我有事先走了。”只见他惊慌失措地说道,然后往后面跑去,一眨眼就不见了踪影。
这件事告诉我一个道理,不要吃陌生人的食物,当遇见坏人时,要保持冷静,
正确运用自己的智慧与坏人周旋,以做到自我保护的目的。
学会自我保护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啊!它不但能在比必要时给予我们帮助还能令我
第5个回答 2009-04-22
赵小锐和同学们利用客假到森林中参加生物夏令营,他看 什么都感到新鲜。突然,他发现一只美丽的大蝴蝶,他想也没想,抄起捕虫网就追了过去。也不知道跑了多长时间,当赵小锐如愿以偿地抓到那只大蝴蝶时,他周围已经找不到一个同学了,也听不到一点同学们的谈笑声,甚至连那条森林中的小路也不知去问了。他迷路了。这时,他想起老师说过的话:“在森林中迷路时,千万不要惊慌,一定要冷静。”想到这,小说做了几次深呼吸,平静了一下心情,开始为如何走出困境思索起来。不久,他就制定了一套方案:他先是回忆起自己离开队伍的时间,然后仔细观察附近的地形地貌,找到自己跑来时踩出的脚印,接着根据万同沿着脚印一步步慢慢地走,终于走回到来时的那条小路。沿着路没走多久,就听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呼喊声,小锐激动得都要哭了,他成功了!
暑假里,晓莹与同学赵兰去游泳。到了游泳池,晓莹换上泳装,草草冲了下便跳进了泳池。赵兰则冲淋浴,做操,活动身体。等到晓莹游完50米,她才下水。 在游第2个50米时,晓莹感到不对劲了,她的小腿越来越沉得,抽开筋了。最后小腿竟伸不能伸,屈不能屈,疼得她侧身抓住池壁,被赵兰扶上了岸。经医务室医生做了按摩,才恢复正常。
7月上旬,学校期末考试结束后,老师组织全班同学去爬山。小华和几个身体较好的同学走在队伍最前列,老师走在队伍最后,准备收容掉队的学生。小华爬到半山腰时已经口干舌燥了,这时才想起来,自己忘了带水。小华想,已经爬了一半了,顶峰就有卖矿泉水的了。他一咬牙,又继续往上爬去,爬着爬着,就觉得头昏耳鸣,胸闷恶心,四肢无力,两眼发黑。突然,他昏倒在爬山的石板路上。“小华昏倒了!”同学们大声呼喊。跟在队伍最的老师听到呼喊声,疾步跑上来,只见小华紧闭双目,面色苍白,摸摸额头,干热无汗。老师断定小华是中暑了,就立即与同学一起把他抬到路边的树荫下。老师一手紧指小华的人中穴,一手紧掐其合谷穴(拇指、食指三角约2公分),还让学生用扇子、草帽给小华扇风。不一会儿,小华就缓过来了。老师给小华喝了一瓶十滴水和一瓶矿泉水。小华在树荫下又休息了20多分钟,就没什么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