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单位,不可以不执行上面的政策。因为这是两部门(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正式的、权威性的、政策性的通知,必须执行。但是,对于个人,可以不执行延迟退休,可以自愿选择。但是选择不延迟退休时,要申请的。
事业单位的正、副县(处)级女干部,以及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执行延迟退休政策规定:
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通知明确,3月1日起,我国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正、副县(处)级女干部,以及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将延至60周岁,但这一规定并不具有强制性,本人可以申请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
通知指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此前县处级女性干部和女性高级专家与男性同龄退休也有相关政策规定,但在全国各地方执行情况不统一。此次通知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也并非“一刀切”,其中指出,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对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通知,不予追溯。此通知已于今年3月1日起执行。
参考资料: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5/0328/c70731-267631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