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曙区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为什么这样为难我们?

我在宁波海曙一家公司工作半年了,公司强制加班却无分文加班费还倒扣工资,而且不签合同不交社保,我因社保问题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了,公司也不给赔偿金和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甚至9月份的工资一分未给。我去海曙区顺德路136弄58号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一个男子了解了一下情况,说我们没有劳动合同证据不足,需要自己先取证。经过法律咨询热线提醒,我去找劳动监察大队,竟然是同一个人接待,说也要自己取证,他们没有义务帮我们去核实,说对方不是罪犯,地位跟我们是平等的,他们没有权利把公司当一个罪犯一样来调查?我很疑惑!!!!想问问网友2个问题。一:宁波海曙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怎么会是同一个部门同一个人接待呢?难道不是完全不同性质的国家机关吗 ?然后,二,劳动监察大队难道没有义务核实“不签合同不交社保不给工资”等等劳动案件吗?什么都要我们自己取证的话,那他的职责是什么呢?跪求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特备是了解海曙区情况的朋友帮忙,在下先谢谢了!~~~~~~

    ‍这样的,很多地方的监察和公司勾结的,你们这家公司肯定是经常有类似的事情所以把监察搞定了。首先,你要想办法多找几个同事或前同事一起去,最好5个人以上,一起去。因为5人以上是可以互相证明的。其次你把你能收集的和公司和工作相关的资料都收集好,任何有公司章、公司名称、公司领导或你直接相关工作人的签字的资料,比如工作证,信笺、出库单、领料单、签收、打款记录、工作服等任何纸制品或印刷品、名片、但记住全部复印、不要给他们原件,他们明显有问题。然后不要去区里了。直接去市里,先打电话举报,让上门举报,问他们要回执,如果他们让你去区里,你就说你去过了说遍你的遭遇。然后你告诉单敞厕缎丿等搽劝敞滑他们如果不受理你就接着往上举报。同时你百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注册办事大厅,然后投诉区劳动监察和仲裁、投诉企业、举报企业就可以了。至少会有个说法吧。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宁波市镇明路594号(章耆巷口)市劳动保障局举报室(解放南路257号1楼)
    96309
    315010

 

  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

  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8、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9、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10、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

  11、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12、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内容

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6、单位支持职工工资的情况;

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

8、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9、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

10、单位遵守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

11、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

12、社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发放证书的情况;

13、承办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的机构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3、劳动纠纷证明,比如没发工资,就找证据证明没发工资,工伤就找证据证明存在工伤,等等

4、身份证明,你自己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用人单位证明,比如工商登记资料

5、申请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履行职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办理程序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收费标准:不需要收费.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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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22
这样的,很多地方的监察和公司勾结的,你们这家公司肯定是经常有类似的事情所以把监察搞定了。首先,你要想办法多找几个同事或前同事一起去,最好5个人以上,一起去。因为5人以上是可以互相证明的。其次你把你能收集的和公司和工作相关的资料都收集好,任何有公司章、公司名称、公司领导或你直接相关工作人的签字的资料,比如工作证,信笺、出库单、领料单、签收、打款记录、工作服等任何纸制品或印刷品、名片、但记住全部复印、不要给他们原件,他们明显有问题。然后不要去区里了。直接去市里,先打电话举报,让上门举报,问他们要回执,如果他们让你去区里,你就说你去过了说遍你的遭遇。然后你告诉他们如果不受理你就接着往上举报。同时你百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注册办事大厅,然后投诉区劳动监察和仲裁、投诉企业、举报企业就可以了。至少会有个说法吧。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宁波市镇明路594号(章耆巷口)市劳动保障局举报室(解放南路257号1楼)
9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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