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7月4日买的福如东海终身寿险(A款),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年)。当时买保险的目的是想存点钱另一方面还有个人身保障。觉得20年后再取出用。当时新华人寿南京江宁区的邱小凤女士说这一款非常适合我,在没跟我讲明白的前提下就买了,现在我有个问题想问一下:
1.我寿险年交2480,20年要交49600元。
2.重大疾病年交400,20年要交8000元。
3.共交57600元
11.假如我20年满期后,我要用资金,退保的话能拿到的钱是不是对应的现金价值表,26000+6960=32960元?
12.这样算的话我要到43年后才能拿到57280元,算上红利差不多够本。
13.我现在26岁,43年后我69岁,就是说我要等到69岁才能收回本钱。
14.当然我是在保证不生病的前提下的
问,大家觉得值得么?我的计算方法是否有误?谢谢!
PS:当时邱小凤还帮我加了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年交)。在我遇到疑惑时非常不耐烦,我说要取消后三种年交的险种,她竟然欺骗我,说交钱时少交就行了,而95567的说法是必须身份证及保险合同才能办理她竟说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