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退役军人是否可以参加南充市乡镇公务员考试

如题所述

  可以的。
  考试介绍
  基层政法干警考试参加全国举行的基层政法干警考试,依据定向岗位和培养协议,到所定向县(区)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基层政法干警是政法类与干警类的招考,主要针对应届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的考试,是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的,一般招考的是监狱,基层的民警,司法警察等。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为8月中旬,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试科目
  政法干警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本科层次考民法学;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

  考试题型
  (1)一般来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2)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由招录机关确定考试方式和题型。
  (2)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 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 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 试卷内容结构
  历史 50分
  地理 50分
  政治 50分
  4 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70分(每小题2分,35小题)
  非选择题 80分

  报名条件
  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报考双语试点班的,还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体检要求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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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03
需要具体符合南充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里面有关学历、基层工作经验、专业等等综合条件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招录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6年3月17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录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至2016年3月17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五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3月17日-1998年3月1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一致。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已通过定向考录为公务员的,不得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第2个回答  2016-06-04
退役军人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政法干警考试以及事业单位招考。而且有特定的岗位。金粉笔为你解答。
第3个回答  2016-06-15
退役军人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政法干警考试以及事业单位招考。而且有特定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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