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离婚后两个孩子独自抚养正在上大学,女方没出抚养费,弟生意失败遇到困难,可以向女方说谈钱吗?

如题所述

您好,对于孩子读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一般无法向女方要求支付。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而已经年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大学生,若不存在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形,则不在此列。

但是你可以尝试追索女方之前未付的抚养费。对于成年子女能否追索之前未付的抚养费,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该情形在实践中非常普遍,也存有不少争议。

有的法院认为:抚养费的主要功能是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当子女成年且能独立生活后,抚养费的功能已经丧失,不再具有保护利益,因此成年子女不能对其未成年期间父母应该承担的抚养费进行追偿。

也有法院认为:获得抚养费的实际权利人是子女,有权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的适格主体也应该是子女。给予抚养费请求权的基础是权利人无法独立生活,通常义务人只需支付至子女年满18周岁,因而子女成年后追索未成年期间的抚养费的,应当依法适用3年诉讼时效,即成年子女向未尽抚养义务的父母主张未成年期间的抚养费的,应当在年满21周岁之前提出。因此,能否成功需要根据你的情况具体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

希望能够帮到您,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事,如有相关法律需求可以进一步沟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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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11-27
你好,如果是孩子的抚养费是可以起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即现行民法典一千零八十四条、一千零八十五条,使用哪个看离婚时间是否为民法典生效之前),女方作为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负担孩子的抚养费。但若两个孩子都已满十八周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的解释,女方不再负有承担抚养费的义务。
虽然不能向女方要求支付抚养费,但男方可以以两位孩子监护人的名义向女方追索由双方离婚至两位孩子未成年前应负担的抚养费。需要注意的是,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再追索十八周岁之前的抚养费,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应自被抚养人成年或独立生活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即一般情况下,子女年满二十一周岁后,子女丧失对抚养费的请求权。所以如果孩子未满二十一周岁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索抚养费。
具体的抚养费用需要根据两个孩子的生活、教育开支等实际需要,双方父母的的实际负担能力,以及两位孩子未满18周岁前的生活、学习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消费水平的涨幅等多重因素综合酌定。
第2个回答  2023-11-14
当然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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