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共营养师考试申报条件

如题所述

国家公共营养师的考试申报条件根据等级不同有所差异,主要分为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以下是各等级的具体要求:



    四级公共营养师:

      1) 持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 拥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 完成四级公共营养师培训并达到规定学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公共营养师:

      1) 工作经验要求:6年以上,或四级证书持有者后工作4年以上。
      2) 拥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关领域工作1年以上,或完成三级培训并合格。


    二级公共营养师:

      1) 工作经验要求:13年以上,或三级证书持有者后工作5年以上。
      2) 二级培训合格,或相关学历证书持有者后工作4年以上。


    一级公共营养师:

      1) 工作经验要求:19年以上,或二级证书持有者后工作4年以上。
      2) 一级培训合格,或相关学历证书持有者后工作3年以上。



新职业试行期间,特定学历者的要求为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则需连续10年以上。


鉴定方式包括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采用选择题和综合应用题型,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公共营养师还需进行综合评审。报考者需按照规定完成学习时间,领取准考证,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理论和技能考试均达到60分以上者将获得岗位培训证书。未达60分者可申请补考。




扩展资料

公共营养师是国家劳动部颁布的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劳部发19949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从事营养咨询、营养测评、营养指导、营养宣教、营养管理以及从事营养教学与科研工作、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的特殊职业者,是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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