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厂不跨市跨区有赔偿吗

如题所述

搬厂不跨市跨区有赔偿。
公司同市不同区搬迁,证明公司和员工,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员工不愿去公司新的工作环境继续履约,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有经济补偿金。具体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搬厂的经济效应:
1、对当地就业的影响:搬厂可能会导致一些员工因地理位置变远而选择离职,从而影响当地的就业情况;
2、对周边产业链的影响:搬迁可能会对供应商和下游企业造成连锁反应,影响整个产业链的稳定性;
3、对区域经济的影响:搬厂可能会改变区域内的产业结构,对当地税收、经济增长等产生影响;
4、对环境的影响:搬迁可能会涉及新厂区的环境评估和旧厂区的环境修复,对环境保护提出新的要求;
5、对企业成本的影响:搬厂涉及的搬迁成本、新厂房建设成本以及可能的赔偿成本等,都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搬迁不跨市跨区,员工没有赔偿;但如果公司搬迁同市不同区,员工因工作环境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将获得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工作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劳动者处于危险状态时,与劳动者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违背劳动者真实意思的;
(七)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八)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制定并公布的规章制度未公布的;
(九)用人单位违法指派劳动者从事国家规定的禁止从事的工作或者职业的;
(十)用人单位违法命令劳动者从事高空、井下、水下等危险作业的,或者违法命令劳动者从事规定的超强度、超时间劳动的;
(十一)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人身权益的;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因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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