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怎么使用医保卡就医

如题所述

异地使用医保卡就医的方法如下:
1、确认是否为省内异地就医或跨省异地就医,省内异地就医通常无需备案;
2、跨省异地就医时,持社会保障卡至参保地社保中心填写备案审批表并办理登记;
3、备案审批通过后,选择居住地1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
4、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结算。
医保卡的报销流程:
1、持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2、出示医保卡和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
3、医疗费用由医保卡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现场支付;
4、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需先行支付后报销;
5、报销时提交相关医疗费用票据和就诊记录;
6、医保中心审核报销资料,确定报销金额;
7、报销金额打入个人医保账户或银行账户。
综上所述,异地使用医保卡就医需区分省内外,省内通常不须备案,而跨省则需至社保中心办理备案审批并登记,审批通过后选定1至3家医疗机构,并在就医时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
【法律依据】: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八条
参保(合)人员跨制度或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中止参保(合)手续时为其出具参保(合)凭证(样式见附件),并保留其参保(合)信息,以备核查。新就业地要做好流入人员的参保(合)信息核查以及登记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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