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办理进度在哪里查询

如题所述

查询暂住证办理进度的方法如下:
1. 访问居住证综合信息网站,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办理状态。
2. 若查询结果为临时居住证或终止功能居住证,可通过工作单位申请类型转换,条件是在该单位工作并有社保缴纳记录。
3. 进入居住证或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输入组织机构代码,去除中间的横线。
4. 完成个人信息申报表的填写并保存,选择新办上报中的相关信息进行上报。
5. 上报数据后,等待一段时间,然后在居住证管理系统中查询并申请类型转换。
暂住证的历史沿革:
1、暂住证的起源:最早源于户籍管理制度,用以管理非户籍地居民的居住和就业情况;
2、政策变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暂住证政策在不同地区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
3、功能转变:从最初的临时居住许可,逐步发展为涵盖就业、教育、医疗等多方面服务的居住证;
4、实施范围:不同城市对暂住证的要求和功能有所不同,一些城市已经取消暂住证,实行居住证制度;
5、电子化发展:为了提高办理效率,许多地方政府推出了电子暂住证,便于管理和服务流动人口。
综上所述,查询暂住证办理进度可通过访问居住证综合信息网站输入身份证号码,通过工作单位申请类型转换,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报,最后在管理系统中查询并申请类型转换。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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