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生育津贴怎么发放

如题所述

青岛生育津贴的发放流程如下:
一、女职工怀孕后,持户口簿到街道办事处所在计生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二、怀孕三个月时,持《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青岛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妇幼保健医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报销157元检查费;
三、4-10个月时,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一家作为中、晚期妊娠检查的定点医院,生产前持《孕产妇保健手册》报销社保范围内375元检查费用;
四、分娩时选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后,医院与社保直接结算生育费用,根据并发症的不同,报销费用不同,中晚期报销500元,剖腹产报销3800元;
五、产后,到户口所在公安局给小孩落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六、生育津贴是出院后,每月的1-10日办理,地点是各区劳动保险办。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
1、基数确定:根据申请人前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计算基数;
2、津贴比例:按照当地社保局规定的比例进行计算,通常为本人工资收入的100%;
3、发放时间:生育津贴一般在产假结束后一次性发放或根据地方规定分批发放;
4、相关扣除:在计算生育津贴时,需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5、最低标准:如果申请人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津贴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综上所述,青岛生育津贴的发放流程包括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报销检查费、选择定点医院进行妊娠检查并报销费用、选择定点医院分娩并直接结算费用、给小孩落户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最后在每月的1-10日到各区劳动保险办办理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第十三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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