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说,要提前30天提出辞职才有工资,我这个月只有上个月的工资,这个月扣除过年的那几天假期,上了一个多礼拜,这个月工资怎么算,我到底能不能拿到这个月工资
我和我老板说辞职了,老板也同意我离职了,就是说,不给我这个月工资
追答扣留你的工资和你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扣留你的工资不给,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另外一个问题是如果你是合法提出辞职的情况下,不受那个提前30天的限制,比如说公司没有给你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这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解除理由,这是法定理由之一。
追问我公司就是不缴纳社保,也没给社保补贴这些,这个可以直接解除,不需要受劳动法的约束吗
追答不缴纳社保,是你作为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理由。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公司是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一定的金额作为赔偿的,但是公司在员工自动离职不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网页链接
题主这个问题个人与企业都存在不合规事宜。劳动法规定员工可以提出离职申请,但是要提前30天。像题主这样的突然辞职,会扰乱企业正常的用人安排,影响企业运营。所以无论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对于供职企业给予最起码的尊重还是有必要的。这也是一个职场人应该知道并遵循的法则。
再次,老板说当月工资不给是不合法的。无论任何情况,企业不能克扣员工工资,这一点在《劳动法》第五章 工资中有明确标注:第五十条 【工资支付形式】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可能是老板对于你的突然辞职的要求有点措不及防,口头上说的气话。
给你几点建议:在跟公司好好沟通一下,将手头的工作进行有序交接,资料等重要信息有记录,工作进度有明确标注。方便别人在接手工作的时候能够顺利步入轨道,不影响企业的运营。如果你将交接事情做好在跟老板诚恳沟通沟通,表达下自己的情况。老板也不会克扣小员工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