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里的挂名董事,我想知道我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如题所述

挂名董事并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无特殊情形下,无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也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如果毫不知情的,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2)民事责任《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资料:

股东和董事存在哪些具体的区别呢?

1、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董事则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

2、股东可以是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法人股东,但董事一定是自然人。

3、只有董事才有可能成为法人代表。不设董事会的公司由经理担任法人代表。

4、股东会是公司里的权力机构,对公司的管理做出实质性的决策;董事会是公司决策的执行机构,而不是权力机构。公司法对两者的职权范围做出了明确的区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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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19
要看具体情形,
1,执行董事并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如果也不是公司的股东的(即使挂名股东,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无特殊情形下,无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也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如果毫不知情的,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2)民事责任   《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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