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有块农村自留地,村里领导打算用来建路,能不出让吗?

如题所述

按照规定,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不可以不出让。1、土地补偿费。因为国家征收土地,是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进行建设,集体组织丧失了土地的所有权,而农民则丧失了土地的使用权,所以土地补偿费是对者两项的一个补偿,那么土地补偿费具体是如何计算的,在以前土地补偿费是按照土地的年产值乘以倍数计算的,但是新的法规修改之后,土地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土地区片价来规定,这个大家可以在网上是可以查询到的,是可以查到最新的土地区片价来进行赔偿的。


2、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费,地上附着物的费用。对于安置补助费,基本也是由省政府的来进行规定的,青苗费就是农民在地上种的作物的费用,可以参照当地补偿方案来确定,但是不能降低低于实际的价值,要公平合理。

3、社会保障费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征地农民的失地保险纳入到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给予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补贴。

综上所述,农村的土地被征收后,农民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等费用,而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相关费用向本经济组织的成员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7-10
1、土地补偿费。因为国家征收土地,是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进行建设,集体组织丧失了土地的所有权,而农民则丧失了土地的使用权,所以土地补偿费是对者两项的一个补偿,那么土地补偿费具体是如何计算的,在以前土地补偿费是按照土地的年产值乘以倍数计算的,但是新的法规修改之后,土地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土地区片价来规定,这个大家可以在网上是可以查询到的,是可以查到最新的土地区片价来进行赔偿的。


2、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费,地上附着物的费用。对于安置补助费,基本也是由省政府的来进行规定的,青苗费就是农民在地上种的作物的费用,可以参照当地补偿方案来确定,但是不能降低低于实际的价值,要公平合理。

3、社会保障费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征地农民的失地保险纳入到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给予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补贴。

综上所述,农村的土地被征收后,农民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等费用,而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相关费用向本经济组织的成员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第2个回答  2021-07-10
如果你说的这块自留地刚好在建筑的路上,那肯定是要收掉的,因为要捡漏嘛,所以还是要wv全大局,村里面可能会给你一定的补助,但是肯定不会太多。
第3个回答  2021-07-10
在农村,村里的大事小情都找村委会来解决,村委会就是村民的主心骨,是村里发展的带头人,农民对村委会都给予了很大的信任,因此,村委会的权威和权利也越来越大。尤其近几年,农村发展很快,村委会管理的事情也就越来越多,如国家补贴的发放、村里规划建设,以及土地流转承包等等。那么,村委会到底有没有权利出售村里的土地呢?农民朋友一定要知道。
根据国家《土地法》规定,城市郊区和农村的土地,除了法律规定为国有土地的外,其余均为农村集体土地,所谓集体土地,就是归村民集体所有,所有权不归村委会,更不是几位村干部所有,所以说,村委会是无权对集体土地擅自进行出租和出售的。村里的土地管理,必须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表决通过。
但是在一些地方的农村,确实存在着村委会、村干部滥用职权甚至以权谋私,违规出租和出售土地的现象。
近几年,随着农村土地的确权清查和土地制度改革,以及村庄统一规划建设,村里腾出了不少宅基地,收回了不少公共用地,同时对农用耕地进行了土地流转等等。村委会管理的范围更加宽泛,在土地承包和流转工作中,个别村干部未经农民同意,将耕地进行出租,甚至送了人情。也有的把村里的建设用地或空闲土地,出售给开发商搞建筑,这些都是严重的违规行为。
针对这种情况,广大农民要积极站出来,制止村委会的这些行为和做法,要求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共同商议确定土地的处置方案。如果不能阻止的话,要及时向上一级政府部门反映。对于已经被村委会私自出租或出售出去的土地,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渠道和措施予以撤销,村集体统一收回,加强管理,科学使用。
村委会没有权利私自出租和出售村集体的土地,农民朋友千万不要被骗了!对此您有何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第4个回答  2021-07-10
这个可以选择不出让。但是前提是不影响交通,如果你家的自留地是。从村里通。绿的必经之路的话那么为了集体的利益还是选择出让的比较好因为毕竟都是为了大家的生活着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