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张家港购房资格?

如题所述

一、2021张家港购房资格?

1.取消全市购房落户:苏州市区购房落户已经2017年1月1日起取消,2021年1月1日起还将取消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落户政策,各相关县级市(区)可以就符合条件已购房人员的落户截止时间设置合理过渡期

2.积分落户政策有变化:实施全市范围内统一的积分落户政策,将原本仅适用于苏州市区范围的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积分入医院政策扩大到全市范围。全市实施积分落户、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积分入医。

3.关于人才引进落户:明确人才引进落户政策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具体官方解读公告如下——

《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解读

经十二届市委第173次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日前,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以下分别简称《准入办法》《积分办法》《计分标准》),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现就《准入办法》《积分办法》《计分标准》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部署开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来,苏州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等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结合苏州城市规模实际和发展需求,着力在实践中探索与城市发展更加匹配的户籍政策。

2015年以来,苏州陆续出台系列户改文件,着力推动和解决长期在城镇就业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的问题。

2016年,苏州市区在全省率先实施积分落户制度,取消购房、投资等原落户渠道和条件门槛,放开放宽“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等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2019年,取消户籍准入计生审核、放宽子女投靠父母条件、放宽父母投靠子女中“合法稳定住所”条件。

2020年,推出人才落户新政,对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大幅放宽落户条件,其中对尚未来苏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提供了“先落户后就业”的新落户方式。

在国家大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苏州不断优化完善户改政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经济

二、苏州限购限贷政策有哪些

我们在买房前,肯定需要了解当地政策,这样对我们买房有很大的帮助,相信很多朋友对苏州限购限贷政策不太了解。那么,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苏州限购限贷政策有哪些,以及限购令对房价有什么影响。

一、苏州限购限贷政策有哪些

苏州限购限贷政策如下:

1、不是本市户籍家庭购买首套房,提供2年内在苏州市区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2、暂停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3、有一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者已经结清贷款的家庭,申请商业性贷款买房首付款比例30%,调整到50%。

二、限购令对房价有什么影响

1、短期影响

在短时间内,限购令出台房价会下降,包含了新房和二手房的交易价格下降,但是因为住房需求,房子是必需品,经过购买房屋满足居住需求的购买力和投机性被限制之后,这些购买力会流向其它地区,或者是房屋租赁市场等。

2、中期影响

限购令中期内对房价影响并不是很大,中期房价比较高,成交量达到均衡。当然这里分析没有提到政府对房地产改变房屋供应的阻止,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它受到政府和开发商可能合谋等因素的影响。

3、长期影响

房屋长裙影响的需求与短期、中期都不太一样,经济依然可以持续很多年的高增长,城市化的推进和形成公众认为房价长期上涨的预期等原因,造成房价长时间内上涨。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苏州限购限贷政策有哪些,以及限购令对房价有什么影响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到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想了解更多城市的买房政策,请继续关注我们,后期不断更新。

三、2017年苏州限购房政策是怎样的

一、户籍居民有三套房者,不能在苏州再买房了。

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需要提供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纳证明。

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庭出售新建商品住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二、二套房上调至5

“认房又认贷”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有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只有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经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百分之30调整为百分之50。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个人住房贷款的发

三、公积金二次使用。

贷款额度降低,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还是不变的。

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到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分之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百分之50。

职工家庭的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贷款额度;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

扩展资料:

人民网:遇上限购令无法买新房

今年5月,家住通州的王女士通过中介公司将房屋卖给张先生,事后又反悔称不想卖了。无奈之下,张先生将王女士诉至。今天上午,此案在通州开庭审理,对于王女士和张先生各执一词。

张先生诉称,今年5月16日,他与王女士通过链家地产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相关补充协议,约定由王女士将其位于通州区62.64平方米的房屋卖与他,房价为146万元。合同签订后,他按约定支付给王女士5万元的定金,双方也在建委办理了网签手续。但后来王女士见房价上涨,拒绝继续履行合同。

“我8月问她要银行账户,准备把46万首付打过去,但她不提供。”张先生请求判处王女士继续履行合同,于11月30日前完成交房,并

“不是因为涨价而反悔,是因为限购政策一出,我们没有资格再在通州买房了。”王女士在庭上称,今年8月通州房屋限购政策出台,因为她和丈夫都是外地州交的,如果卖掉唯一这套房格,4岁的孩子也无法在通州读小学。

王女士称即通知链家地产中止履行合同,但没想到链家在没有通知她的情况下,擅自完成了网签。王女士认为自己不存在违约行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是因政策调整,她提出反诉,将张先生与链家地产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

庭前,张先生告诉记者,现在这个小区60多平方米的房子已经涨到180多万了,张先生说对方违约,给自己造成的隐形损失是巨大的。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王女士极力否认后悔卖房是因为房价上涨。她说:“对于涨价我们都有心理准备,主要担心的是孩子无法入学。”

庭审的最后,双方虽都同意调解,但由于争议过大,法庭不再主持调解,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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