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白理事会章程

如题所述

红白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总公司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营造和谐企业氛围,本章程应运而生。
第二条 红白理事会由总公司工会领导,致力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条 本章程的宗旨在于教育职工在婚丧嫁娶活动中,倡导文明新风,摒弃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坚持节俭办事,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坚持依法办事,纠正或制止违法行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理事会由基层工会选举产生,设常务理事若干。
第五条 理事会成员应具备威望、影响、责任心强,并热衷于此项工作的工会干部、党员和职工。
第六条 理事会成员必须率先遵守本章程,严于律己,公正行事,不带头参加请吃,避免简单从事,违背职工利益。
第七条 理事会成员要定期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区分健康习俗与陈规陋习,推动红白事向健康、文明、节俭方向发展,助力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章 理事会任务
第八条 红白理事会需积极协助事主操办红白事,提供服务,为职工排忧解难。
第九条 协助总公司深入事主进行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宣传好人好事、新事新办的典型,推广厚养薄葬,提倡火葬,遏制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条 积极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查验婚姻证件,核实结婚年龄,坚决反对无证结婚、早婚、逼婚、包办买卖婚姻,维护《婚姻法》的尊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职工举办红白喜事,应提前向“理事会”报告,理事会协助其合理安排,避免大操大办,减少浪费。
第十二条 职工及直系亲属去世后,理事会应上门悼念,协助安排丧事,为丧主分担忧虑。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2006年9月1日起生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