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3个月,只有80%的工资,试用期后两个月因为一些原因重签合同公司还帮我加过10%的工资,我在试用期到期的最后前三天被辞退就没去上班,领导多给了我后三天的工资,试用期三个月的五险一金公司也给我缴纳了,离职的时候同事嘲笑我白干了三个月只拿80%的工资吃亏了,请问我是不是吃亏了,公司是不是试用期故意使用廉价劳动力?
关于试用期白干的问题,无论是试用期还是转正后只要员工付出了劳动,公司就应当支付报酬。对于试用期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建议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要求公司足额发放试用期的工资。
关于试用期工资金额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正常来讲公司是可以按照转正后工资的80%进行发放,但是试用期的金额不可以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公司给你发放的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么你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要求公司发放工资差额,这里的差额是指最低工资减去已发放的工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