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在哪里?

如题所述

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如下:
1、产生原因不同;连带责任是由各责任人共同行为或共同义务而引起。补充责任的产生是由于主责任人与补充责任人各自独立的行为,主责任人承担责任是因为他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债务的出现,补充责任人的行为与责任无原因关系,仅是一般条件,或仅对自己的意思表示负责如一般保证,主责任人与补充责任人各因自己的行为产生责任。二者的行为各自独立,无共同故意或过失,也非共同作用导致结果出现;主责任人与补充责任人的行为虽各自独立,无共同故意或过失,但二者的行为互相关联,共同作用,对结果的出现有大小不同的原因力;
2、有无先诉抗辩权不同;补充责任中,在权利人对于主责任人所有救济手段及执行手段穷尽之后,仍旧不能全部实现债权时,才可向补充责任人要求承担给付。补充责任人有催告的抗辩权与先诉的抗辩权;连带责任,按份责任中,责任人均无上述二抗辩权,这是补充责任与连带责任承担方式的根本区别,也是在风险承担上有所区别的原因所在。
3、能否追偿不同;在补充责任中,除因一般保证人清偿债务后可向主债务人追偿外,其他事由所致补充责任,因其责任范围与其行为相应,也即自己应负担的部分,一般不可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这一特征与按份责任相同。连带责任可进行内部追偿;
4、责任范围与风险负担不同;连带责任中各责任人均应承担全部给付;而补充责任在实践中大多为部分给付,按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在证明金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应当在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在注册资金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