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女方应该不应该经常去看孩子?我觉得应该,但这个“经常吃”应该有个度,不能打扰到男方和孩子的正常生活。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那怕离婚了,不管孩子判归谁,从道义上,从法律上都是有权利看望孩子的,也有责伙抚养孩子的。但夫妻离婚了,孩子判归一方,另一方看望时,要会考虑一些问题。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的,要守协议,不要有违协议。夫妻是和平友好离婚的,离婚后还友好,多看望孩子不会造成双方其他不良影响,是大可的。如果夫妻离婚已成仇敌般,就要注意了,常去看望孩子,会更加激化矛盾,使仇情无法平静而又激化,对双方都不利,就要忍一忍,不宜过多,更不要明着来,又添激刺,这对孩子的成长也很不利。凡事多作思考分析,而后做之,会更好,离婚后看孩子也如此。母爱子之儿是可理解的,如有可能,双方有悔意,可以破镜重圆,那多看勤看大有好处,不然,却不宜太密,适可就好。如果双方已再婚成象了,探访过密,又使双方家庭有因此而多生矛盾的。于双方以后都不好。
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女方应该不应该经常去看孩子?
这个探视是你的权利。但是如何探视、探视的频率还是需要好好把握一下的。
不要让孩子为家长的错误买单,两个人结婚生子毕竟是一场缘分,离婚后也不要搞得跟仇人一样。虽然双方离婚了,但是还应该一起共同好好的抚养孩子。
你探视孩子的时候。尽量少提起对方,也不要把个人的情绪加在孩子身上,跟孩子说某个错误就像爸爸一样让人讨厌这样的话。
另外如果没打算复婚,也不打算带孩子走的话看孩子的频率最好不要过于频繁。因为会影响小孩的生活和成长,尤其如果孩子小,看见你一次哭一次,彼此都不好受,没必要让孩子承受那种撕心裂肺的痛离别之痛,以此来刷新你作为母亲的存在感。
总之离婚之后要处理好两个人之间的问题,不要让孩子受到第二次的伤害,让孩子知道即使离婚了,父母都还是爱他的。让孩子能在爱中成长,有一个正确的价值观,这才是为孩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