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按报考岗位分配补充至工作岗位,进入工作试用期。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以实际到岗情况领取薪酬,社区工作者按南昌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实施办法落实薪酬。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两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且未经单位同意而离开现工作单位的,以辞退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工作人员辞退的,相关材料将记录到个人征信档案。
(二)试用期满,由街道(镇)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者,以街道(镇)为单位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三)凡进入面试未被录用的报考者,将作为后备人员进入社区工作者储备库(保留一年),社区工作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通过体检后依次替补上岗。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隐瞒、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签订个人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2)
2.参加应聘人员均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均应承担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3.在进入考试地点时,须提交“个人健康承诺书”,佩戴口罩进入,扫描健康码(昌通码,建议考生提前申领)、行程码,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测量,如健康码扫码为黄码或红码且不能提供近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等情况,禁止进入,并直接劝离。
4.凡发现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人员;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出院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境外来昌人员、密切接触者及考前14天内相关病例复阳人员;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调整)旅居史的人员;考前48小时及面试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经疫情防控组的专家评估后认定不适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均不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