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伙海南旅游溺水失踪 两全保险既赔“死”也赔“生”

如题所述

大部分人都不怎么了解两全保险,究竟有什么用,如果两全保险被保险人失踪又该如何申请理赔,赶紧搬凳子坐好,今天我们要开课咯!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介绍一下两全保险。
案例详情:
2007年6月初,小王全家4口人去海南旅游。小王不慎跌入海中失踪,搜救部门搜救无果后认定小王已经死亡。1999年3月小王在保险公司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了30年期保额为20万的两全保险,在此次外出旅游前又在同一家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为期10天的短期意外保险。意外事故发生时两份保险均处在有效期内,小王的家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认为搜救部门所认定小王已经死亡这件事仅仅只是一种推断死亡,所以不能够给予赔付。于是小王的家人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法院在公告期3个月结束后做出宣告小王死亡的判决,保险公司随后予以了理赔。
案例分析:
宣告死亡的意思指的是自然人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以审判程序宣告该自然人死亡的法律制度。宣告死亡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可能尚存。在保险法及相关保险条款没有明文规定的条件下,在保险法律关系中,宣告死亡应与自然死亡一样,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两全险的定义:
两全保险是哪两全?
一个是生,一个是死,不管是生还是死,都能给到赔付。
我们所说的两全保险,也可以叫做生死两全,如果被保人在约定的保险期间里死亡,可以获得保险金;如果约定的保险期届满仍活着,也能获得保险金。购买两全保险,就是把钱存到保险公司。举个例子来说,张小姐在年轻时经济条件比较宽裕,于是在25岁时购买了一份两全保险,保障30年,保额一百万。如果王小姐在55岁前不幸死亡,他的家人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一百万保险金如果王小姐活到55岁,那么保险公司同样需要给付一百万保险金,可以用来养老退休。 所以说,两全保险具有储蓄性和给付性这两大特点。
1)什么叫做储蓄性,就比如我们每个月拿出工资去存银行一样,被保险人每年所缴纳的保险费用存放在保险公司,最后无论什么样的情况,这一笔钱都是可以拿出来的。
2)给付性就是,只要我们按约定交了保险费用,最后不管是否死亡,保险公司都要给付保险金。
两全保险也分为普通两全保险,双倍两全保险,养老附加定期保险,联合两全保险。
1)普通两全保险就很普通了,生存或者死亡都能给付保险金。
2)双倍两全保险就是如果保险期间不幸死亡,就赔付两倍的保险金。
3)养老附加定期保险也体现在保险期间身故的,赔付多倍保险金。
联合两全保险如何联合?
联合两全险就是两人或者更多人一起投保,如果在保险期间有一个人身故了,就给付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过后没有人身故,那么给付的保险金就由两人或以上一起领取。
不同类型的两全保险,最后身故赔付的倍数也是不一样的,我们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
两全保险可靠吗?
首先聊两全保险是否可靠前,我们需要搞清楚,两全保险是属于寿险的一种,寿险说白就是对生死的保障,更多的是一种储蓄。
不像重疾险和医疗险对疾病是有保障的。
买保险,首先我们要把保障做足,再去考虑理财型的保险。
这里说的保障是对疾病的保障,死亡只有一次,但我们一生患病的次数肯定不止一次。
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以及通货膨胀,医疗费用一直在上涨。
很多家庭因为承担不起医疗费用四处借钱或者放弃治疗等死,这是我们最不想看到的情况。
所以保险,是规避风险的一种手段,前期我们应该把保障做足,等经济宽裕了再考虑理财,储蓄等方面的险种。所以只买两全保险,本质上起不到保障作用,所以要搭配好其他的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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