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恶意反复起诉撤诉被告方律师费损失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后,诉讼费由原告承受。如果立案时预交了全部诉讼费的,则能够退还一半诉讼费给原告;如果立案时就已经减半收取的,则诉讼费不退还。《诉讼花费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法律客观: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委托人因律师过错而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应当退还预收的全部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已经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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