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废弃土地应该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16
咨询内容: 我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块土地,请问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签定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完土地证,还是企业开始基础建设或正式投产?取得土地前是一个大坑,政府出资进行了填埋、平整,请问是否符合免税条款“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如何办理免税手续?谢谢!

  答复内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自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另据《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土地在取得前,已由政府出资进行了填埋、平整,您在取得后,不适用“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的免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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