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儿的户口在吴江市区,我妻子在苏州工作,她的户口在苏州金阊区。今年二月我们将苏州的房子卖掉了,现在想将我妻子的户口婚迁牵到吴江。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说不可以牵,除非在吴江有工作。可我妻子在苏州的单位已工作六年了,工作很稳定,总不能为了牵户口而放弃工作吧! 苏州的房子都卖掉了,答应房客三个月内牵走户口。吴江市府2007年12月出台的《吴江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我觉的不合理,想提起行政复议,估计不会受理;在此后,我想提起行政诉讼,您看能否胜诉?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