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看中一套商品房后,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还交了一万元定金。由于实际原因,现在不想买了。定金估计是要不回来了,可是售楼小姐却威胁说,不仅要赔定金,还要追究法律责任!请问我是否要负法律责任,怎样把损失降到最低呢?急急急!!!现在正在拿不能按揭和他们僵持着,由于老妈已经50岁了,按揭的金额不能超出收入,商家就让我们去单位开假的收入证明。现在我们不配合他开证明,就不能按揭,不知道会不会有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