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大学生为何盗养母7万?

如题所述

借3000元贷款要还1.7万元,为了还新贷款又继续借贷……深陷各种校园贷款的女大学生王某最终因实在无力还债,盗窃养母7万元。

昨日(7月9日)上午,王某被控盗窃罪在密云法院受审。庭后母女相见,两人泣不成声,了解到,两人已解除收养关系,案件将择日宣判。

2017年9月6日,教育部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家里乖乖女 学校“大姐大”

昨日庭审现场,穿着黑色衣服的王某不断哭泣。当法官提到“母亲含辛茹苦养你”时,她哭着说“我对不起妈妈,知道她养我不容易”。

检察机关诉称,2017年7月至8月,王某多次通过微信转账,秘密将养母李女士绑定微信的银行卡内存款转入自己账户,共盗得7万元,用于偿还“校园贷”。

李女士不解的是,家里的乖乖女为什么会盗窃?

她清楚记得,1998年4月下旬的晚上,去朋友家途经密云区某桥附近时,捡到被棉被包裹的弃婴。

“棉被脏兮兮的,什么信息都没留。”看孩子可怜,李女士将弃婴抱回家,边抚养边登报找孩子亲生父母。直到半年后,孩子会叫“妈妈”,她再也放不下了。

虽然有女儿,李女士还是决定留下这个弃婴,通过社会福利儿童收养部门送养的方式,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并取名。

她对身世可怜的小女儿格外疼爱,让孩子学跳舞、轮滑以及各种补习班,如今王某已是舞蹈十级。2009年丈夫因病去世,治病期间花了很多钱,面对巨大的家庭变故,李女士都没放弃过养女。

“当时拿2600元的月薪,为了养一家老小,我出去卖鸡蛋、推三轮卖菜、打工,又开了小饭桌。”李女士泣不成声,她觉得小女儿一直很乖,也考上了大学。

大学期间,她每月给养女生活费2000元,有时2400到2500元,已经参加工作的大女儿也会给妹妹零花钱。开始生活费是一下打过去,李女士后来隐约发现小女儿花钱太冲,就每周打500元,还嘱咐孩子“外边有天大的事情都跟家里说,别学坏”。

事后,她去了趟学校,才得知家里的乖乖女却是“大姐大”,同学、老师反映,王某在学校总是吆五喝六,出手阔绰。王某也说,自己缺钱了不会和同学借,而是找网络平台贷款,爱面子、奢侈是其“借钱也要花”的原因。

新贷还旧债 欠款十余万

法官和李女士追问,为什么最初三千元的借贷,会滚成十余万?

王某说,在南京上大学期间,因一次同学聚会,自己醉酒到医院洗胃,跟同学借了两千多元医药费。“怕妈妈和姐姐担心,不敢跟家人要钱”,于是上网搜索校园贷款的APP,贷了三千元还给同学。但对方通过协议让她连本带利还1.7万元,她同意了。

了解到,上述APP为“名校贷”。一位曾在该平台贷款的用户称,贷款1万元会先扣除两千咨询费,实际到手只有八千,还款则连本带利1.2万元甚至更多,“是个深坑”。

为了还贷款,王某就从别的地方继续贷款两万元,又欠下更多的本金和利息,直到案发她称已经举债十余万,无论如何也还不起了。

在这些债务中,王某说自己共到手三四万,钱都用来娱乐、给男友花费等。她提到,和男友交往期间所有费用都是她花,后来男友才知道是贷款。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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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10
藐视法律,利欲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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