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状况:夫妻都是外地人,目前上海有一套房,男方名下贷的款,女方没有贷款记录,房产证上有夫妻两的名字据说现在上海凡是有过贷款记录的,即使把房卖了再买,首付必须得付七成。如果把房子卖了,用女方的名字重新再购买上海的房子,女方名字来贷款,这样算首套吗,首付必须得七成,还是可以三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