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1-09
第一原则还是“事实”到“事实”事件的起因是,上级因为某些原因要对某位员工进行处理(对你来说任然是客观事实),这为被辞退的员工即将(或已经)被辞退(这也是事实,对你来说无法改变)当你要去告知对方事实时,你本身是没有错的,你要明确这点,不要感到内疚感到抱歉,因为你并不涉及进这件事里,只是传话而已。在表达这件事上,你应该是是认真,诚恳的。第二从资历排位上说,你应该表达一定的抱歉情绪。对方毕竟比你工作久,资历深,当中辞退的原因你也不明白,所以切忌幸灾乐祸,或者觉得事不关己,当吃饭一样平常。所以根据你实际情况,可以这样试试。
1.见面的时候先抱有歉意地去接触对方,暗示即将会告诉对方一个不好的消息。
2.陈述事实,告诉对方发生了什么事。当中是谁作出了决定,决定已经生效,自己并不清楚这件事的起因是什么,后续的补偿方案等等也不知道。(将清楚或不清楚的事情都告诉对方的原因是表明你有交代,说明你并没有遗漏信息,一切是基于事实。)
3.结束时可以再适当表达歉意,可以说自己也无能为力等等。
第2个回答 2018-01-09
首先,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HR只是转述者,HR只是转述者,HR只是转述者。其次,HR在企业中有双重身份。
一方面是要维护公司和老板的利益,
一方面要维护企业员工的权益。根据题目得知,辞退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假如辞退原因是因为对方能力不足或者工作失误,那面谈应该先由直接主管来做。轮到HR面谈的时候,你需要表达的东西就是:你这份工作做得不好+公司决策+辞退补偿假如不是由于员工过失,是一次不合理的辞退。HR首先应该告知决策者,做出这一决策会产生的风险和成本,可以的话给出几个比较折中的做法或者建议。假如决策者依然要做出这一决定,那HR与员工的面谈时,需要表达的是:公司决策+辞退补偿+根据国家法规你拥有的权利在法律上,员工离职需要通过人力资源部门确定才算生效。所以在HR没给员工发出一切说明甲方乙方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前,HR还是有需要维护该员工在企业中的利益,告知对方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无论委婉还是不委婉,钱一定要给足,这也是HR应该争取的一件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