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窗口暂停办理业务

如题所述

广大市民:
      自疫情管控全面放开以来,静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坚决贯彻落实“新十条”疫情防控规定,对进入政务大厅办理业务的群众不再查验核酸和健康码。经过近一周的运行发现,进入政务大厅的人员较为复杂,服务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相继出现感染,为保证大厅各服务区(窗口)工作能够持续正常运转,保障办事群众健康安全,从12月21日零时起,对政务大厅进入人员采取适度限流措施,暂停通过网上全程可办、手机终端可办业务窗口现场受理,实行窗口业务人员后台电话指导业务受理,现就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一网通办”事项网上办,暂停窗口现场受理。
      1、对可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一体化平台全流程办理的87项重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见附件1),暂停窗口现场受理。
      2、已初步实现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对接的个体(含合作社和企业)新成立(含变更和注销)业务以及食品(含药品和特种设备)许可登记业务,暂停窗口现场受理。
      3、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业务和公积金业务,暂停窗口现场受理。
      4、对不动产预告(含抵押和查询)登记业务、烟草证申领业务,暂停窗口现场受理。
      二、“手机终端”业务自助办,暂停窗口现场受理。
      1、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业务、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业务,请下载注册“甘肃人社手机APP”,在手机终端自行认证。
      2、一般发票申领可在五金巷和南关十字税务自助大厅进行申领,自开发票(免税)业务请下载注册“电子税务局”进行申领。
      3、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盖章)业务,请关注“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自行申请受理办理,下载保存相关电子凭证。
      4、居民(含职工)异地就医备案和城乡居民暂停参保业务,请分别关注“甘肃省医疗保障局”或“甘肃易服务”微信公众号,自行申请受理办理。
      三、进入政务大厅办事须知。凡前来政务大厅需申请办理现场业务的人员,请自觉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义务,加强个人防护,自觉排队、保持1米以上距离、规范佩戴口罩,快办快走。有下列情形的人员请不要进入大厅:1、高风险区来静返静尚未落实居家自我隔离措施的人员;2、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时间未满的人员;3、身体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的人员;4、与已感染人员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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