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行工程的特点是什么

如题所述

(1)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可以由发包人自主决定,不需要报经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在招标范围上,是全部工程项目进行招标,还是将工程项目中的某一部分单独进行招标,是对工程项目采用总承包的方式进行招标,还是拆分为不同标段分别招标,发包人都可以自主决定,法律法规并不加以干涉。这一点明显区别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对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发包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的方式规避招标,否则即构成违法,在招标的方式上,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可以选择公开招标,也可以选择邀请招标,发包人具备招标能力、评标能力的,可以自主招标、评标。对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则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要求的招标方式。《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7条、第8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2)非必须招标工程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时的自由度较大,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而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则无此要求。必须超标的工程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还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发布不得收取费用,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则因其有较强的市场化属性和发包人自主性,可以自由选择发布方式,可以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可以发布公告的媒介即可,不需要在指定媒介上发布,发布信息时一般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非必须招标工程发布信息并不需要完全按照必须招标工程项目的要求发布,发布招标项目的概况信息即可。

(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不同,必须招标工程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而非必须招标工程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合理的期限。必须招标工程项目还必须按规定成立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对于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是否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由发包人决定。

(4)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在组织评标委员会时更为宽松,招标的工程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确定,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非依法定事由,不得更换评标委员会委员,而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组织评标委员会确定专家成员可以随机确定,也可指定,只要能够满足对发包人工程项目相匹配的评审能力即可。

(5)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和程序也比较宽松,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一般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的公示期法律并无特别规定,在中标人的选择上发包人可以根据评标结果选择最优中标人,并不一定要选择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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