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好施工缝?

如题所述

原则:留在结构受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

施工缝留设位置:

(1)柱施工缝:基础顶面,梁或牛腿下面。

(2)与板连成整体的大截面梁,留置在板底下20—30mm。

(3)有主次梁的楼板,顺次梁方向浇筑砼,施工缝留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

(4)其他复杂的部位施工缝,按设计要求留设。

(5)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有抗渗要求的地下室,不宜留施工缝。



处理要求

施工缝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于素混凝土结构,应在施工缝处埋设直径不小于16mm的连接钢筋。连接钢筋埋入深度和露出长度均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0d,间距不大于20cm,使用光圆钢筋时两端应设半圆形标准弯钩,使用带肋钢筋时可不设弯钩。混凝土施工缝的处理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旧混凝土面和外露钢筋(预埋件)暴露在冷空气中时,应对距离新、旧混凝土施工缝1.5m范围内的旧混凝土和长度在1.0m范围内的外露钢筋(预埋件)进行防寒保温。

2、当混凝土不需加热养护、且在规定的养护期内不致冻结时,对于非冻胀性地基或旧混凝土面,可直接浇筑混凝土。

3、当混凝土需加热养护时,新浇筑混凝土与邻接的已硬化混凝土或岩土介质间的温差不得大于15°C;与混凝土接触的地基面的温度不得低于2°C。混凝土开始养护时的温度应按施工方案通过热工计算确定,但不得低于5°C,细薄截面结构不宜低于10°C。

4、应凿除已浇筑混凝土表面的水泥砂浆和松弱层,凿毛后露出的新鲜混凝土面积不低于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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