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给孩子改姓需要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对于父母离婚,其孩子改姓的问题,其孩子在18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是可以自己改姓的;但是对于孩子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或者是派出所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条 第(一)款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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