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William·Jefferson·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Bush。
其实英文的First Name 和middle name都是父母给取的,其中middle name的主要目的只是为了防止重名,一般生活中都用不到。用到中间名,一般是正式填写文件的场合,考试,注册等,有的时候也只用中间名的首字母。
在称呼自己认识的人的时候,一般也只叫名字,不叫姓的。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Clinton。
扩展资料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再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教名的不同异体。
4、采用(小名)昵称。
5、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