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应该由三个部分组成,为何一般就称呼两个部分。

如题所述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William·Jefferson·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Bush。

其实英文的First Name 和middle name都是父母给取的,其中middle name的主要目的只是为了防止重名,一般生活中都用不到。用到中间名,一般是正式填写文件的场合,考试,注册等,有的时候也只用中间名的首字母。

在称呼自己认识的人的时候,一般也只叫名字,不叫姓的。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Clinton。



扩展资料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再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教名的不同异体。

4、采用(小名)昵称。

5、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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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18
第一部分 是自己的名字。
第二部分 如果是女性,则是母亲的名字;如果是男性,就是父亲的名字。
第三部分就是姓了。

如果和别人交往自己父母的名字也说出来的话有点不妥吧
第二点就是应为太长了,有些干脆写成一两个字母的
但写一些重要的东西或显示尊敬都用全名
第2个回答  2009-04-18
因为太长了。。。啰嗦。。。在很多场合往往略去不写,只有在正式场合采用。平时则省略或以首字母代替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其实英文的First Name 和middle name 都是父母给取的,其中middle name的主要目的只是为了防止重名,一般生活中都用不到,而除非最亲近的朋友和亲戚,其他人也不会知道一个人的中间名是什么。
用到中间名,一般是正式填写文件的场合,考试,注册各种东西,等等,有的时候也只用中间名的首字母。称呼名和姓就已经够长的了,因为英国人和美国人的姓,单音节的少,大多是两个以上音节,名字也是一二三四音节的都有。在称呼自己认识的人的时候,一般也只叫名字,不叫姓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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