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必须要本人去派出所办理吗

如题所述

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即可由家人代办。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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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0

不是。

1、当事人可以出具捺手印的委托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录取通知书(迁学入户)、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购房入户)等证件及资料;

2、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3、再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书面申请迁出户口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当事人再带上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入户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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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6
  不是:该项在当事人不是户主的前提下,是可以委托户主办理的:
  1、当事人可以出具捺手印的委托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录取通知书(迁学入户)、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购房入户)等证件及资料;
  2、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3、再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书面申请迁出户口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当事人再带上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入户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11-08
正好我刚经历过户口从惠州陈江镇集体户口迁移出,我来回答:
1,第一步:去要落户地开准迁证,需要证件:户口迁移申请书,个人身份证,个人户口卡,户籍首页(复印件即可,或者户籍证明也可以)
2,第二步:拿着开出来的准迁证,去惠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销户证明,所需证件:个人身份证,个人户口卡,准迁证----他们会在你个人户口卡上盖上作废章,你身份证也会剪掉一个角,同时给你一个证明,准迁证也会撕掉一联
3,第三步:拿着销户证明和准迁证证剩下的一联去要落户地落户即可

第一步和第二步都可以委托别人办理,注意第二步,要告诉他们是迁出而不是迁入。第三步需要本人到场签字,并同时采集双手指纹办理二代身份证!
第4个回答  2020-06-16

您好,正常情况下可以代办。但是每个地方的政策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别,为了避免无效出行,建议先咨询附近的派出所,避免无效出行。在下面参考资料中可以查询到距离您最近的派出所的相关信息。

参考自资料:我位置附近的派出所一键查询!

希望能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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