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违章是不是在审车前处理完就可以了?

请问违章是不是在审车前处理完就可以了?

是的,车辆在年检之前需要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第五十条 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向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并提交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营运货车长期在登记以外的地区从事道路运输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在营运地直接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扩展资料

驾驶人车辆违章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罚单)的,要在收到罚单起15天之内去缴纳罚款,超过15天的会产生滞纳金,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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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6

车子出了违章,可以不用去车管所了,在手机上就可以处理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是的,必须在年审之前处理完,否则过不了,畅网车友服务那有详细的违章处理方法,可以去看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8-26
是的,如果不全部处理,一般不让年审过关的!
第4个回答  2014-08-26
是的。而且如果不全部处理,审车是过不到的。你如果是小违章 可以在畅网上面去处理,比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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