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两年前离婚,原因是他有婚外情,还对我实施家庭暴力,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和他办理了协议离婚,一个女儿10岁归他抚养,我净身出户。
前夫是家中独生子,家中有三套房产,一套是150平米房主是我女儿奶奶,一套45平是我女儿爷爷的名字,还有一套90平米,是我前夫的名字。
一年前,我女儿的奶奶不幸患上了癌症。由于我前夫脾气暴躁,不尽孝道,挥霍无度,她老人家怕她百年之后唯一的孙女会受苦,于是写了一封遗书,明确写道:她名下的房产和八万块钱存款归我女儿所有。
几天前,孩子的奶奶去世了,她不孝的儿子四处翻存折未果。原来婆婆不信任他,只把藏存折和首饰的地方告诉了我女儿,并又一次口头告诉我女儿,这些钱和东西都是给她留的。
虽然离婚时,孩子是归他抚养,但实际上却一直是我父母在抚养孩子,由于我是净身出户,所以经济能力相当有限,不能给女儿更好的生活。
现在我担心孩子奶奶留给孩子的钱和房产会被前夫挥霍掉,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有权力帮助女儿监管这些财务?如果不行,那么我现在应该怎样做,才能保证我女儿的利益不被侵犯?